脸红。

    主动的收拾起了桌子。

    客人有礼貌,宁初自然是乐得自在。

    等全部结束后,薛帆方才把宁初提前准备好的宣纸打开。

    平铺在桌上,磨好了墨。

    磨墨的时候,薛帆的眉毛蹙了下,显然是有些不满意这墨的质地。

    接着他又试了下毛笔。

    眉毛蹙的更紧了。

    小超市里面的所有商品,都是以平价实惠为主。

    自然和薛帆以前当老板时,用的砚台和毛笔的质量没得比较。

    毕竟一分价格一分货。

    宁初看到薛帆的神色,多少能猜到一点,她坦然解释道,“店铺里面的商品都是最便宜的,薛先生您将就着用,若是确实用不了,您也可以选择其他等价物交换。”

    话毕,仔细的观察着薛帆的神色。

    薛帆神色一动,有着羞愧,是他着相了,都说由俭入奢容易,由奢入俭难。

    都什么时候了,他还在注意这些。

    能活下去,混口饭吃已经是很不容易的了。

    他歉意一笑,“店主,我没有瞧不起的意思,这个已经很好了。” ,说着,他就卷起袖子,执笔起来,都说认真的男人是最帅的,哪怕薛帆这个人已经是四十岁的落魄不堪的大叔。

    他聚精会神起来,倒是一副很好看的画面。

    宁初起身,倒了两杯清茶,放在一旁。

    半个小时后,薛帆的一幅字就写好了。

    他选择的是,孟子的【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指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这句话,是他现在最为真实的写照。

    写完后,薛帆才反应过来这并不是留给自己的,而是作为交换给超市老板的。

    若是挂在超市的墙体上,这副字明显是不合适的。

    他呐呐道,“老板,要不我再写一副?”

    宁初接过他手上的宣纸,细细的看着,刚写完的宣纸上,带着一股墨香。

    老实说,薛帆的字很令人惊艳,是正宗的蝇头小楷,风姿卓然,即使她一个外行,瞧着也颇为赏心悦目,她夸赞道,“好字!就这副吧!”

    见宁初没有嫌弃的意思,薛帆下意思的松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