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眼,顿时气愤无比。

    就这种男人,也配做她女婿?

    浑身地摊货。

    T恤?大裤衩?人字拖?

    浑身上下,加起来,不超过五十块。

    女人眼睛刁钻,一眼便看出,像叶轩这种人,绝对是穷比。

    如果连这种穷比都能做她女婿,那她宁愿她女儿嫁给隔壁村王二蛋。

    虽说傻了点,但至少人家有钱呀!

    吃喝不用愁,下辈子无忧。

    女人这辈子求的是什么?

    还不是一辈子的安安稳稳。

    没钱?

    怎么能过的安稳呢!

    至于那些“择一城终老,携一人白头”这种话,只有脑残才会相信。

    少看点玛丽苏剧,你会活得更现实一些。

    再者说,即便女人,能不为钱背叛男人。

    但谁能保证,男人可以不为钱背叛女人呢?

    更多的时候,一生一世的诺言,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就是个屁。

    恋爱时发过誓,在分手时,都是放过屁,过眼云烟罢了。

    不信?

    你可以试试,如果让你男朋友在“五千万”和“你”之间选一个,你看他选谁?

    脑残!

    你值五千万吗?

    又要用“爱情无价”来反驳吗?

    幼稚!

    少看点心灵鸡汤,你就会明白,生活能让你多绝望。

    女人嫁给崔小曼父亲快三十年了,没过一天好日子。

    为供崔小曼上学,她整天吃青菜、喝白粥。

    原先有的爱情,早被无奈的现实磨成了空。

    而原先有的激情,也早就消耗殆尽。

    她曾发誓,一定要为崔小曼找个好人家,决不让她步自己后尘。

    为了爱情,舍弃生活,这是傻bi才会做的选择。

    女人坚定了内心的想法。

    她义无反顾朝叶轩走去,她要将话和叶轩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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