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眼,顿时气愤无比。
就这种男人,也配做她女婿?
浑身地摊货。
T恤?大裤衩?人字拖?
浑身上下,加起来,不超过五十块。
女人眼睛刁钻,一眼便看出,像叶轩这种人,绝对是穷比。
如果连这种穷比都能做她女婿,那她宁愿她女儿嫁给隔壁村王二蛋。
虽说傻了点,但至少人家有钱呀!
吃喝不用愁,下辈子无忧。
女人这辈子求的是什么?
还不是一辈子的安安稳稳。
没钱?
怎么能过的安稳呢!
至于那些“择一城终老,携一人白头”这种话,只有脑残才会相信。
少看点玛丽苏剧,你会活得更现实一些。
再者说,即便女人,能不为钱背叛男人。
但谁能保证,男人可以不为钱背叛女人呢?
更多的时候,一生一世的诺言,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就是个屁。
恋爱时发过誓,在分手时,都是放过屁,过眼云烟罢了。
不信?
你可以试试,如果让你男朋友在“五千万”和“你”之间选一个,你看他选谁?
脑残!
你值五千万吗?
又要用“爱情无价”来反驳吗?
幼稚!
少看点心灵鸡汤,你就会明白,生活能让你多绝望。
女人嫁给崔小曼父亲快三十年了,没过一天好日子。
为供崔小曼上学,她整天吃青菜、喝白粥。
原先有的爱情,早被无奈的现实磨成了空。
而原先有的激情,也早就消耗殆尽。
她曾发誓,一定要为崔小曼找个好人家,决不让她步自己后尘。
为了爱情,舍弃生活,这是傻bi才会做的选择。
女人坚定了内心的想法。
她义无反顾朝叶轩走去,她要将话和叶轩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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