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的确如此。毕竟,叶轩有着很强大的男人气魄,普通市井小民,根本不可能拥有叶轩这种气魄。

    但即使这样,叶轩仍要打理他自己。

    因为,他今天要去参加葬礼!

    李建华的葬礼。

    他的挚友,他的好兄弟的葬礼。

    同时,叶轩还要去见他过往的朋友。

    半年不见,甚是想念……

    将衣服穿上,将皮鞋提上,将领带打好。

    这样的叶轩,的确很有精神,他那一双眸子十分地有神韵,如同海底深处一枚蓝珍珠一样,散发出湛蓝色的光辉,很震撼人心。

    叶轩走下楼,来到餐桌前,用右手食指,轻轻地敲了敲桌子,很绅士的说道:“你觉得,我这样穿,怎么样?”

    “你的穿衣品味有问题。我可不敢……”

    铃木和子在吃饭,并没刻意地去看叶轩,她缓缓地抬起头,刚想使劲嘲讽叶轩,但当她猛地一抬起头,看见叶轩时,却顿时怔住了神。

    “你……”

    铃木禾子愣住了,脸上表情,有些呆滞。

    “怎么了!?”

    叶轩好奇道,这已经是他自以为,穿的最好地一次。当然,头上梳的发型也是他最自信的一种!

    “你……不错,很不错,相当不错。”

    铃木禾子看男人的眼光很刁钻,如果不是叶轩实力很强,凭铃木禾子的眼界,根本不会正眼瞧叶轩。

    一个整日里,只穿大裤衩、短袖衫、露脚趾拖鞋,这种男人,无疑屌丝男,试问,有什么值得别人注意的呢?

    即使有人注意,也一定是用看待智障的眼光注意。

    可现在,铃木禾子顿时觉得,她的认知出现了错误。

    因为,叶轩的很帅!

    一双红色的眼睛,却散发出深海之水般的湛蓝色,一张侧脸棱角分明,坚毅极了。而那一对弯眉,如同刀锋刻的一样,十分地凌厉有神。尤其,是他那满头银霜白发,极为显眼,让人心里感到很震撼。

    稍微有些见识的人,都看得出,叶轩那银霜白发,是天然质的白,而不是刻意染白。

    这说明,叶轩是一位饱经风霜、人世浮沉的苍老男人!

    身上的笔挺的西装,熨的整齐笔直。搭配一根黑色领带,很合适。脚上的那双皮鞋,擦的锃亮泛光。

    这样的形象,就像电视剧中,经常看到的男明星一样。

    “你穿成这样去葬礼,我想,会让这次的葬礼,更加的轰动。”

    铃木禾子很认真的说道。

    “呵呵。”

    叶轩笑了笑,招了招手,说道:“吃完饭的话,咱们可以出发了。”

    “好!”

    铃木禾子简单地说道。

    这时,她看向叶轩的眼神中,竟多了几分敬佩之色。

    “看来,那个死的人,对你真的很重要。”

    铃木禾子坐在副驾驶,轻声说道。

    “有些人,注定是擦肩而过的过客。而有些人,注定是……相伴一生的挚友!无论生死。嗯,无论生死。”

    叶轩发动车子,笑了笑,离开别墅。

    几乎在同一时刻。

    在江北市国道上。

    数十辆……哦,不,数百辆,同一颜色,同一款式,车牌连号的汽车,以近乎相同的速度,行驶在省道上。

    “江北市,久违了!”

    坐在其中一辆车上,轩辕余生头顶上,有了几根泛白的发丝,他目光闪烁,内心里也很激动,轻-->>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