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赋和努力缺一不可。自从决定接手《女巫之歌》,他就从未给有过随便拍拍的打算,亲自去把几册原著看了一遍,最对他胃口的不是聪慧女主或者英勇男主,而是这位神秘强大还腹黑智慧的女巫祭祀!

    于是,在一个制作人提出要把这个女巫祭司改成金发碧眼的大美人,杜克毫不留情当场狂喷得那个制作人下不来台。

    这样做的好处,是没人再敢提议说要改动东方美人的设定。但这样做的坏处,则是杜克阅尽大量亚裔演员,都找不到他心目中的女巫祭司!

    模样漂亮的气质不够;气质不错的演技不行;演技不错的漂亮不够。总之,一言难尽!

    演技、长相还有气质缺一不可,其中尤以气质为甚,杜克心目中的女巫祭司,应该是神秘优雅、带点世故沧桑和灵动狡黠……这种复杂的要求说不出来,杜克要不是奥斯卡级别的大导演,估计会被选角导演喷成筛子!

    杜克也知道他的要求高,但完美主义者的龟毛让他无法接受随便凑合,这才让女巫祭司的角色迟迟未定。

    “难道我杜克的作品里面真的要出现一个随意凑数的瑕疵品?”光是想想,杜克就快抓狂了,要是这样他还不如放弃这部作品!

    裹挟着烦躁心情,杜克连欣赏风景的心情都没有,脚步不自觉加快,不知不觉走到了塞纳河畔。

    低头走了好一段距离后,杜克没注意到,一下子撞到某路人身上。

    匆匆道歉后,杜克发现这个路人也不急着离开,而是一脸惊艳赞叹地欣赏着什么风景,时不时蹦出一句太美丽了。

    难道是什么风景?

    杜克放眼望去,却霎时愣住。

    他……好像找到他的女巫祭司了?

    ……

    “嘿!伙计!杜克!你在想什么呢!”不知道什么时候回归的亚瑟,在杜克面前挥了挥手掌。

    杜克按着涨疼的太阳穴:“你的画报都拍完了?什么时候到的?”

    被忽略的亚瑟相当不满:“我都到了两个小时了好吗?你就是这么对待你最亲爱的好朋友吗?”

    杜克一阵恶寒,缩缩脖子,他尊重同性恋却不打算成为同性恋,赶紧离亚瑟这家伙远一点。

    亚瑟却巴巴凑上来:“我亲爱的杜克,快点帮我看看,这两套衣服哪套比较好看?更衬我的美色?”

    杜克打量了好一阵:“……这两套衣服有什么区别吗?”

    “当然!这套是亲和绅士风,这套是优雅贵公子风!”

    杜克对什么风什么风完全不了解,随便一指:“就这个吧。”

    “好!我选另外一套!”亚瑟笑嘻嘻地留下其中一套,另一套则弃之如履地丢开,这就动手准备换衣服了。

    杜克习惯了亚瑟模特时期养成的随时随地换衣习惯,淡定地问他突然把自己打扮成孔雀是什么。

    “我要以邻居的身份,去隔壁拜访我的女神!哎,就是不知道几天没见,女神会不会忘了我,都怪那该死的广告。”

    杜克唔了一声,其实根本没有听亚瑟在说什么。

    他的目光凝视在素描本上,铅笔在手指间灵活转动。

    换好衣服的亚瑟,目光也被吸引了过来:“你在看什么?咦?是一幅素描?还是一个女人!”

    亚瑟震惊地觉得他应该发现了什么秘密!

    被看穿的杜克,心烦意乱地想要把素描本收起来。他真是魔怔了,居然被脑子里一个突然冒出来的想法给困扰住。

    “没什么,我随便画的。”

    亚瑟按住了杜克的手,越看越怀疑:“不对啊,你这幅画我看着怎么这么眼熟呢?”怎么这么像他的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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