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彻头彻尾的屠杀,松懈的敌人和待宰的羔羊没什么分别。

    九千余恒安镇军骑兵,对三万突厥大军,完成了一次漂亮的歼灭战。

    潮水般的彪悍骑军纵横过后,人马尸体狼藉于地,血腥的味道还未升腾而起,战事就迅速的结束了。

    这无疑是恒安镇军成军以来,打过的最为简单而且轻松的一仗,当然,也是他们一次性歼敌数量最多的一战。

    三万突厥大军,几近全歼,能够逃走的人寥寥无几,六千余人躲开了恒安镇军的正面冲击,躲进了他们的营寨当中,在之后象征性的反抗了一下,便成为了恒安镇军的俘虏。

    收获还算不错,三万大军的补给总归不会太差,缴获最多的,当然还是战马,看着一群群的战马被将士们像宝贝一样收拢起来,李破感觉到自己的头非常的疼。

    云内的战马太多了,和突厥人打仗就是这点不好,每次胜利过后,都能收获一群群的战马。

    而且吧,不到万不得已,还不能吃马肉。

    任何一个骑兵都明白一个道理,当马肉入口之后,你骑上战马作战可能就和找死一样了。

    他们自然不懂什么生物学知识,但却知道,马匹不会跟吃过马肉的人太过亲近的道理,这和吃过人肉的人,不管别人知不知道,都会自觉不自觉的疏远他一样。

    这一战只进行了半天时间,恒安镇军伤亡四百余人,轻微的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多数都集中在陈圆和尉迟信率领的步军当中。

    步军,在恒安镇军中的地位很尴尬,因为战马很多,李破和领兵校尉们,都一力将恒安镇军打造成了一支骑兵劲旅,成果也比较显著。

    可要扩张的话,光骑兵可不成,这里到底不是草原,到处都是坚固的城墙,没有步兵的辅助,骑兵只能进行劫掠。

    就像突厥人南下一样,他们往往都会受挫于一场场攻城战。

    随着一队队的俘虏被押往城内军营看管,战场上响起了庆祝胜利的欢呼声。

    不管有着怎样的前因后果,对于恒安镇军而言,这都是一场大胜无疑。

    军卒们开始眉开眼笑的在军官的命令下,清点缴获,通守府司马苏亶暂时充任了马邑功曹参军,给将士们录功之余,也在想着这些功劳该怎么奖赏。

    李破也很忙,在战后立即命人四出查探动静,如此轻易得来的胜利,让他的疑心也来到了顶点。

    他只是简单的命令尉迟恭,步群两人主持打扫战场,帮着苏亶记录缴获,功劳等等善后诸事,便转身入城,命人立即从俘虏中挑选将领军官,统统带到他们的面前。

    高级军官并不多,而这种杂牌军想要找出几个显眼儿的来着实也不太容易,当然,有名有姓的家伙也差不多都死在了乱军当中。

    被送到他面前的头一位,其实还是让李破惊讶了一下。

    这人虽说盔歪甲斜,披头散发的看着很是狼狈,可那股比较独特的气质还是让李破眼睛亮了亮。

    不用问了,这位不是别人,正是统领三万突厥大军的领兵将军,张书杰是也。

    这么细皮嫩肉的家伙,在粗野的突厥人中间,自然和鹤立鸡群差不多,一看就知道是地道的突厥贵族。

    张书杰很幸运,当然,幸运这个词儿可能不太恰当,读过书的人,除了那些读傻了的书呆子之外,其实都很聪明,因为智慧这个词儿和你读过多少书本是直接挂钩的。

    虽说他的聪明劲儿并不能让他带领那些将军们取得胜利,可在逃命方面,那些一脑子浆糊的将军们加在一起,可能都不如他来的聪明。

    当北边出现了无数骑兵,并疾驰而来的时候,他没像那些将军们一样,跑去跟部下同生共死,或者干脆带人掉头逃走,他所处的位置,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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