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尖顶帽,裹着肮脏的皮袍,手里拿着五花八门的武器的奚人,来到了飞狐口,并在飞狐岭下扎下了营盘。

    奚人来的太多了,让罗士信和刘敬升也不得不商量了一下,两人不约而同的将李破悄悄杀死这些入犯北胡的想法抛到了一边儿。

    当晚,英俊的“突厥王族”盛情邀请突厥使者和奚族首领们进入他的帐篷饮酒。

    其实直到进入那顶纹着金边儿的帐篷,客人们才真正见到这位突厥王族的面目。

    等到见了这位高大英俊的突厥王族,客人们就更没什么怀疑可言了,他们被帐篷中华丽的装饰,王族身上精美的佩戴,穿着所吸引,交相像尊贵而又倨傲到极点的阿史那族人献上自己的敬意和忠诚。

    连突厥使者也不例外,而且,他更相信,眼前这位尊贵的人应该是大可汗的近亲,不然的话,他的眼睛不会是蓝色的,他的举止也绝对不会如此“优雅”。

    天神赐给阿史那族人的一切,都在这位贵族身上得到了体现,这真是个令人嫉妒羡慕的人啊,使者心里感叹着。

    可以说,作为东方汗诸多的外甥中的一个,他并不具有拆穿一位和突厥王族有着姻亲关系的突厥外戚的伪装的能力。

    他的脚甚至都没踏入过王庭一步呢。

    失去了最基本的警惕性的他们,结局注定是悲惨的,李破运用他那狡诈的大脑,再次制造了一起血案,区别之处只在于,在帮凶渐多的情形之下,这次他没有亲自动手而已。

    罗士信和刘敬升没有耽误哪怕一刻功夫,因为巨大的风险同样好像利刃一般,悬在他们的头顶上。

    明月当空,喝的酩酊大醉的贵族们,被闯入帐中的兵卒,和他们的扈从一样,被斩瓜切菜一般砍下了头颅。

    在这之后,罗士信和刘敬升并没有着急突袭奚人大营。

    夜战这东西,在飞狐口这样一处地方,实在没有施展的余地。

    两个人既不愿自己损伤太多,又不愿放走过多的敌人,于是,他们只能付出更大的耐心了。

    天色微明,整整等了一夜的四千骑兵,在传令声中蜂拥而出,冲向了毫无防备的奚人大营。

    这一战,奚人的惨叫声和马蹄声混合在一起,震荡山峦,直冲霄汉。

    群龙无首的奚人在突袭之下,成片的被踩死在马蹄之下,已经令人事先封死了北去山道的罗士信和刘敬升,率领着突厥降卒,以及两千恒安镇军将士,往来驰聘,直到杀的奚人生横遍地,血流成河,剩下的人纷纷跪地请降,才渐渐收了手。

    此战,除了一些奚族弃马逃上了飞狐岭外,近万奚人大军,尽殁于飞狐口一役。

    这并非是一场中原帝国将士和北胡在飞狐口交锋的经典战役,没有层次分明,各守险要的立体性防守,也没有让人血脉喷张的激烈厮杀。

    可战果,却足以让大部分中原帝国军队汗颜,近万北胡骑兵,除了逃走的小猫两三只,两千多人被俘幸存之外,其余皆被歼灭于飞狐岭下。

    恒安镇军心满意足的舔着滴血的爪子,开始欣赏起了自己的战利品。

    成群的战马和牛羊,还有上好的奴隶,最重要的则是砍下来的那些奚人贵族的头颅,都让罗士信和刘敬升大喜过望。

    突厥降卒们同样喜笑颜开,丝毫没有什么兔死狐悲的意思和与自家人相抗的愧疚感,他们只想着这一战过后,他们肯定就能完全摆脱奴隶的身份了。

    他们应该能拥有一小块牧场,然后娶上个隋人女人当妻子,当然,那是最好的结果,就算不能娶个隋女,他们应该也能在奴隶当中,收个女人生孩子了。

    在云内呆了几年,想要北逃的人已经不多了,能够不当奴隶,其实就是他们中间很多人最大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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