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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蒙蒙亮时,秋风稍止。被人轻轻推醒的李破,从地上一跃而起,大大伸了一个懒腰。
他抬头望了望天色,“传令,全军上马,准备接敌。”
“传令给尉迟恭,步群,让他们各带四千人于阵后,可自行决定攻敌方向,兼有督战之责。”
“传令给罗士信,让他带兵突前。”
“传令刘敬升,王智辩,让他们各领左右两翼,随中军向前。”
“传令给薛万彻,让他领中军前锋,随于罗士信身后。”
“阿史那吉乎。”
“末将在。”
“你掌中军大旗,但有疏忽,立斩不赦。”
在传令声中,大军苏醒了过来,军卒们习惯性的再次仔细检查铠甲,马具,刀枪,然后在军官的催促下翻身上马,聚拢了起来。
大军在变换着阵型,当天色渐亮,一排排身着半身甲的骑兵,已经整整齐齐的排列在草原之上。
肃杀之气随之大起,因为全军上下都知道,战事就在眼前。
对于普通兵卒来说,新兵可能会有所不安,可老兵就不管那么多了,什么战略战术,在他们心中都行若无物。
他们只知道,随在将领们身后,杀上去就成了,如果能活着熬过一场场战事,再蠢的人也能弄个一官半职出来,这不光是自家妻儿收益,而且到时候在这样的战场之上,他们存活的机率就要大的多。
前方,突厥人的营地隐约可见,距离并不算近,可对骑兵而言,却又近在咫尺,带领他们的将军很英明,这是这支骑兵大军中每一个人都应该感到庆幸和幸福的事情。
作为一个群体,杀戮的气息在这一刻迅速传染,一双双眼睛中,都慢慢浮上了血丝,所有的疲惫和寒冷,在此时皆都不翼而飞。
热血在心头涌动,沸腾,不由自主便升腾而起的暴虐情绪,在不断的冲击着他们的理智,需要赶紧释放出来。
李破静静立于中军大旗之下,心中满是骄傲。
他确实应该骄傲,在草原这样的环境当中,他还是能带领大军,给敌军以突袭,而非是面对面的跟敌人杀做一团,这是他领兵才能最直接的体现。
突厥人的营地依旧安静如初,连续一天多的行军,让他们消耗了一些体力,当然,作为东方汗账下,最精锐的骑兵所部,这不算什么。
可精神上的放松,两晚的狂欢,以及酒精的作用,却让他们在这个时候还沉睡若死。
他们的大意,会让他们付出怎样惨重的代价,随后便也知道了。
大军各部纷纷回报,准备就绪。
和以往很多次一样,没有什么激动人心的演说,也没有再做多余的考量,李破深吸一口气,缓缓抽出腰间钢刀,高高举起在头顶,猛然前指。
瞬间,低沉的号角声,传遍全军。
魁梧如熊的罗士信,猛的抽出钢刀,呼啸一声,催动了战马,同时也奏响了这一战第一个有力的音符。
作为李破麾下悍将中的最勇猛无畏的一个,在这个时候,他只想痛饮突厥人的鲜血,补上自己来到代州之后,一直缺少的很重要的一个短板。
他要冲上去,砍下那个什么克鲁护设的脑袋,就像前些时砍下窦家小儿的脑袋一样,立下此战第一功。
成长于动乱之中的他,天生好像就为战争而生,也是战争培养出来的最为凶残的野兽。
随之一排排的骑兵,催动了战马。
大军开始向前涌动,先是徐徐向前慢跑,接着逐渐加速,并进入疾驰的节奏当中。
隆隆响起的马蹄声,终于成为天地间唯一的主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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