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来暂住,这一趟出差之后,这里好久没有人迹,连空气都有些不够新鲜。

    他急着赶回来,除了在飞机上合了一会眼之外,回来前的一个星期之内睡眠时间都只有每天5小时。

    刚才消耗了那么大的体力,这会也终于有了倦意,抱着她上g休息。

    苏晓晨其实也不比他好到哪去,她当画手之后休息的时间也压缩了起来,多余的时间还要准备论文,答辩。

    这个时候苏晓晨才体会到家世的重要性,在思思到处找工作准备踏入社会的时候,她还有满满的时间去做她想做的,根本不用为工作发愁。

    所以有时候思思心里不平衡起来就爱掐她或者痛宰她……

    至于寝室长和老二是打算回家去发展,所以大四也略显清闲,偶尔出去聚个会什么的,尽情享受生活。

    苏晓晨有时候回过神来看着时间,都会格外的嘘唏。

    以前觉得四年的时间过不去,如今却觉得时光太短暂,一眨眼带走了青春,带走了她的大学时光。

    要说进入社会之前的最后一方净土,莫过于就是大学的校园了,虽然这里也是一个小型的社会,可终是比外面险恶的社会纯良许多。

    苏晓晨在他怀里滚了好几圈也没睡着,揽着他的脖子轻声地问他,“秦昭阳,你还记不记得我第一次红领巾是你给我带的?”

    他原本都要睡着了,听见她的声音,虽然有些困乏还是醒了,就这么抱着她在她的颈窝之间蹭了蹭,勉强清醒了一些,“我记得。”

    他的声音有些沙哑,压得低低的,声线很温润,音质又很清冽低沉。

    她握住他修长的手指和自己的十指相扣,秦昭阳的手指又长又好看,比她大了许多,这么扣着她的,倒是显得她的手格外小巧玲珑。

    她就借着不远处那座大厦高瓦数的灯牌看着他们彼此相握的手,看不清纹理,可却能看清轮廓。

    她能记住事情开始就认识了秦昭阳,这双手也是从小牵到大,可如今,这已经是一双成年男人成熟又有魅力的手,她也经过时光的洗礼,慢慢长大。

    可这双手,依然还牵着,哪怕是残忍的时间,都未带走分毫改变。

    她始终记得那年带红领巾时,他作为代表站在学校讲台上念演讲稿的样子,面上没什么表情,声音也略显稚嫩,可就是有种说不出的感觉,让她移不开眼,觉得这个男孩子这时候秀气斯文,长得很好看。

    多年以后,比如现在,苏晓晨想起来的时候还是会感叹,果然脸长得好真的很重要,如果那时候的秦昭阳长得跟她们班里绰号为二狗子的小朋友那样,她如今铁定也知道什么叫做冷艳高贵。

    十几年过去了,她依然记得他亲手给她戴上红领巾时的样子,一低头,一垂眸,唇角微微勾着,好看得毫无攻击性。

    身上似乎还有淡淡的香气,时间太远已经记不得是哪种牌子的香皂了……

    想着想着,她便念叨了一句,“那么多人,偏就是你给我带的红领巾,你说是不是缘分?”

    秦昭阳勾了勾唇角,坏心眼的收紧的手指,夹得她指关节一阵发紧,疼得她“嗷嗷嗷”地叫唤起来。

    秦昭阳那点想睡不能睡的怨气终于散了些,打起精神陪她解乏,“谁说是缘分的?本来我该带队往里走给你们班排最后那个小姑娘带的,不过她没你看起来那么笨,我就自作主张停在你面前了。”

    苏晓晨的脸色变幻了好几次,终于淡定了下来,“原来你喜欢笨的。”

    “我口味很独特吧?不然也不会看上你了……”他闷闷地笑了起来。

    苏晓晨觉得该转移话题了,不然今晚她又要郁闷到睡不着了。

    秦昭阳似乎是想起什么,轻声问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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