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股明军的主将是谁?”

    四下鸦雀无声,竟然没人知道,一时间刘宗敏觉得十分惊悚,汗毛一根根倒竖了起来。

    “中计了!”

    他终究是大顺朝第一名将,脸色青一阵,白一阵,琢磨了要一阵子才终于明白过来了,这伙明军压根就不是冲着洛阳去的。

    这伙明军就是预设了阵地,专门在这里等着他的!

    打援?

    “你姥姥的刘芳亮!”

    猛然间想通了,汝侯暴跳如雷!

    “去!”

    刘宗敏阴沉道:“派人走小路联络嵩山大营,叫刘芳亮那个混蛋出兵,夹击……夹击!”

    天蒙蒙亮,嵩山脚下的大路上,如今是一片沸腾。

    血战过后顺军的尸体从半山腰,一直绵延到山脚下,大路上……横七竖八的到处都是,还有翻到的火箭车,挡箭车,一片狼藉,到处都是军械粮草。

    “哈哈,哈哈哈!”

    欢声笑语响成了一片,凤威营大捷,又是一场大捷,老卒,新兵,认识的,不认识的激情相拥,抱在一起又叫又跳。

    打了胜仗,对军心士气的提升极大,这便是常胜军的由来。

    常胜,常胜,这是一种荣耀,只属于士兵的荣耀。

    “哈哈哈!”

    士卒簇拥下,周世显放声大笑,刘宗敏是个屁!

    摘下染血的帽盔,情绪到了,他有节奏的击打着八瓣盔,将生平最喜爱的小曲儿,嘶吼着唱了出来。

    “红日升在东方,其大道满霞光。”

    粗狂的嗓音,在一片狼藉的战场上回荡。

    “我何其幸生于你怀,承一脉血流淌!”

    “难同当,福共享,挺立起了脊梁,吾国万疆,以仁爱,千年不灭的信仰……写苍天只写一角,日与月悠长!”

    这首《万疆》粗犷豪放,歌词又通俗易懂,很快,李迁等人便跟着哼唱起来,不出一炷香,嵩山脚下嘹亮的战歌激荡。

    “红日升在东方,其大道满霞光!”

    漫山遍野,尽是热血好男儿。

    “哈哈!”

    周世显畅快大笑:“收拾东西,撤!”

    老卒,新兵嘻嘻哈哈的笑着,唱着战歌,开始将大批缴获往山上搬,搬不走的就找个地方埋起来,做上记好等着日后来取。

    清晨,山上。

    缴获的军械,甲胄堆积如山,马匹也有很多。

    这一仗弹药消耗很大,可是缴获也很多,最重要的是……他把六个新兵营练出来了!

    发财了呀!

    周世显带着人,在一个个挺胸抬头的新兵面前经过,时不时停下来锤两拳,激励一番。

    “好汉子!”

    “嘿嘿,不错,不错!”

    得到他鼓励的新兵,一个个脸色涨红,将腰杆挺的笔直。

    “嘿嘿。”

    李迁跟着巡营,心中赞叹,这简直是神仙一般的手段,这些新兵前几天还是顺军的兵,一个个怂的像根面瓜。

    这一转眼……就变成了狼崽子了!

    “嘿嘿,嘿嘿嘿。”

    笑容的感染下,很快新兵们也跟着傻笑起来。

    清晨,郑州城下。

    长达一个月的炮击过后,郑州城防被破坏殆尽,内城终于被打开一个豁口,于是乎,顺军从东,西,南三个方向,发起了一浪高过一浪的大规模攻城。

    云梯,攻城车,蚁附……

    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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