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目光,将左手伸了出来,让冯中良看得更清楚。
“才入狱那一年,差点儿被人把拇指掰下来了。”
他说这话时,轻描淡写的,可是从这伤痕,却看得出来当时的情况远比他此时平静的口气要凶险得多。
“最后人家收手了?”
冯中良问了一声,江至远就微微一笑,点了点头:
“是的。”
其实冯中良心里清楚,监狱里哪里有他说的这么平和,人家要撕下他的拇指,怎么可能最后收手?
小刘后期查来关于江至远的资料中,记录了这一件事。
人家差点儿撕掉了他的拇指,他却拿着磨尖的牙刷把人家喉咙捅出个窟窿。
江至远的心里住着一头猛兽。
“凭你的身手,现在要找个好的工作并不难。”冯中良看他从包里拿出一张皱巴巴的纸,把点过的火柴梗放进纸里,连烟灰也抖了进去,这样的动作并不是他太讲究,不愿意把垃圾乱丢,分明是他已经刻入了骨子里谨慎的习惯,不留下一丝一毫自己曾来过这里的线索。
他隐约还记得,先前大厅里看到江至远的时候,这个人看似随意一站,其实站在了监控的死角,冯中良推测他可能连电梯也不会坐,会改走安全通道上楼。
兴许今晚他出来了一趟,除了见过他的人有印象之外,怕是他留不下半点儿来过的痕迹。
这应该是跟当年他绑架冯南却事败留下的习惯有关,但能把这种谨慎变成习惯持续二十多年,可见江至远这个人性格中的可怕之处。
“你出狱的时候,香港应该很多人向你抛出橄榄枝的。”
他身手不错,在狱中多年,许多穷凶极恶的人都不敢招惹他,黑的能吃得通秀,自然引起不少有钱人的关注。
富豪需要保镖随从的,江至远这样的人物实在是很好的选择。
可是他却都拒绝了,孤身一人回到帝都,什么工作不好干,选的是卖力却钱不多的苦活儿。
江至远又笑了笑,没说话,冯中良又道:
“我记得,小刘提过,香港那会儿黑市拳赛曾有人出价一百万,请你出场迎击刘易斯么?”
香港的黑市拳,冯中良有所耳闻,对于这些所谓的‘娱乐’却并不感兴趣,但也大致想像得出其中的血腥刺激,才引得一批批富人掏钱买票下注。
“钱?”
江至远问了一声,冯中良看着他不疾不徐将烟灰抖落,那目光顺着他的手,落到他已经磨得起毛的袖口:
“是啊,钱。”他含着笑意:
“有了钱,你可以买烟抽,买衣服,把你装点得冠冕堂皇,没人会在意你的过去,”他停了一会儿:
“当年绑架冯南,你不就是为了钱么?为什么就拒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