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的情况,及时汇报。”

    秦彻并没有贸然进攻,而是派遣猛禽德鲁伊变作风暴乌鸦先去探查一番,然后再组织进攻。

    萧雨曾经告诉过秦彻一句话,心一千次,也不嫌多。因为一次不心,就可以让你死无葬身之地。

    不久之后,风暴乌鸦便是带回了消息,那里的确如同刚才那个地精所说,那里没有多少成年男子,绝大部分是妇孺。

    秦彻点点头,骑着萧雨特别赠送给他的一匹白色的天马,拔出了腰间的佩剑,坚毅的目光看着前方,大声的道:“我们是战士,所以我们要战斗,我们是猛士,所以我们无所畏惧,我们是骑士,所以我们所向披靡。战斗吧,冲锋吧,我的骑士们,摧毁一切敌人,用他们的鲜血,染红我们的荣耀。除了妇孺,其他全部杀死,包括马匹,一只不留,所有粮食草料,只要是带不走的,全部烧毁。”

    杀……

    伴随着秦彻的一声疾呼,一千骑士全部都大声的呼喊了起来,整齐的催动战马,向着那个云蒙的部落便是杀了过去。

    重骑兵奔腾的声音,如同是闷雷滚滚,从天边而来,那种感觉,好像是有几万轻骑兵在冲锋一般。

    那些云蒙人看到滚滚而来的骑兵,一个个都惊呆了,这是哪里的骑兵?怎么会有重骑兵出现在云蒙草原上,他们这是要干什么?难道他们是要来杀我们吗?

    为什么呢?

    难道,是拓跋宏的队伍?因为我们投靠了拓跋珪?

    但是,拓跋宏不是被围困住了吗?怎么会还能够派出人来攻打我们?

    这些人的念头还来不及完全思考清楚,厚重的马蹄便是踏了过来,冲破了他们的营帐。

    那重达百斤的巨剑,一剑下来,部落营帐的柱子,立刻被劈断,那些反抗的人,连武器带人,一起被劈成了两半。

    这些人完全一点反抗的意志都没有,面对着对方武装到牙齿的重骑兵,他们的武器,根本就起不了任何的作用。

    虽然他们人多,但是受到突袭,而且是这样一支队伍的突袭,他们没有任何的反抗能力,只能被屠戮。

    一些聪明的人,开始逃跑,但是上空忽然出现一些奇怪的大鸟,在大鸟的上面,坐着一个个尖尖耳朵的精灵,这些精灵的箭术,让自以为箭法无双的云蒙人自卑无比。

    每一支箭,都能够带走一个生命,都能够杀死一个云蒙人。

    上天无路,入地无门,这就是这些云蒙人真实的写照,于是,这些云蒙人只能够选择投降。

    但是,投降了的那些妇女和儿童,没有遭到杀害,但是那些成年男子,却是被一一屠戮,一个不留。

    许多年之后,云蒙人对于天朝人那么痛恨,有很大一部分的原因,就是因为曾经天朝人在云蒙屠杀了太多的云蒙人。

    秦彻本来不想滥杀无辜,但是,他知道,现在杀死一些云蒙人,就是在为狮王领的安全做铺垫,而且,要想拯救拓跋宏,就必须把这附近的所有部落全部清空,让拓跋珪征不出军队,让他找不到补给,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的切断拓跋珪部队的补给。

    否则的话,如果留着这些中立平民部落,那么拓跋珪的军队还是可以搜刮到粮草。

    战争,就是杀戮,不要以为战争有多么神圣。这世界上没有一场战争是神圣的,全部都是肮脏的。

    要想达到胜利,就必须习惯杀戮,必须不能够有妇人之仁,否则的话,必然失败。

    秦彻的年纪虽然,但是对于这一点,却是非常的懂。

    这样杀戮,既可以挽救拓跋宏,又大大的削弱了云蒙的实力,对于狮王领,是最有利的。

    一场战斗,毫无悬念,只是一个时便是全部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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