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在场的人都有些糊涂,因为他们现在还没有听过这个叫克莱门特的家伙,可李梦杨却知道,这个人就是大名鼎鼎的马克·吐温啊!

    马克·吐温此时一点儿名气都没有,他只是在幽默杂志上发表过一些个小故事,写作还只是他的业余爱好,现在他还在做水手呢,也就是说,他还不是马克吐温。

    但是,马克·吐温的文章风格,那李梦杨还不知道吗?应该说,全中国的学子对美国作家的文风,最熟悉的就是马克吐温了,所以,李梦杨一眼就看出来这些个文稿是谁写的,无论是风格还是语言,绝对是他。

    那这个人,马克·吐温不是做《纽约晚报》主编最好的人选吗?

    “就是这个人,给他回信,让他来做主编!”

    “啊?能成吗?就他?”

    “相信我,没错的。”

    李梦杨也不多做解释了,现在好了,找到了最佳的人选,也许马克吐温的名气还不大,但他的实力是没有任何问题的,绝对会出名的,而且他的文风还是很有批判意义的,这正是李梦杨需要的。

    真的是太好了!一切问题迎刃而解呀!

    李梦杨可以安心的转入幕后了。

    “先生!有人来找!”

    就在李梦杨高兴的时候,外面有人来了,这是谁呢?

    “克林特·李先生,我家老爷邀您走一趟,马车已经备好了,希望您能赏脸。”

    竟然是个留着辫子的华人,当然了,说的还是粤语。

    “你家老爷是?”

    李梦杨真的不知道这纽约城里有华人认识自己,会请自己过去,那到底是哪位呢?而且现在时间已经是晚上了,谁会在这时候找自己呢?

    “先生请了,我家老爷是约翰·默里·福布斯先生。”

    人家自报家门了,李梦杨这才想起来,好像这个福布斯就是约翰布朗口中说的,支持他进行废奴革命的金主呀!

    那这样的人,来找自己干什么呢?

    “我不认识他呀。”说实话,李梦杨就是不想去,但咱们别撕破了脸,对不对?

    但是,这位华人说的话,可就有意思了。

    “先生,您如果不去,我家老爷说了,那有一些个事情,比如与布朗先生……”

    “好,我跟你走。”

    不用多说了,那福布斯就是在威胁克林特·李,你不来,他就要把你参与了约翰布朗起义的事儿给公之于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