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眼皮子之浅,由此可见一斑。

    由于,李中易先后远征高丽两次,对于高丽国的所谓美味佳肴,倒也有些了解。

    本质上,高丽国由于地狭人稀物产不丰,其饮食习惯大致和倭国相仿:几味泡菜、一小碟煮得稀巴烂的鹿肉、两块腌鱼干,加上一小碗白米饭,就算是极其隆重的待客盛宴了。

    这尼玛和天朝上国博大精深的饮食文化,哪有丝毫的可比性呢?

    就算是大周国还不流行使用榨出来的植物油炒菜,那些蒸的、煮的、煎的、烩的、烤的美食,也对所谓的高丽美食拥有无可争辩的秒杀力。

    所以,李中易宁愿吃随军伙夫们做的大锅菜,也不乐意去品尝所谓的高丽豪门盛宴。道理其实很简单的,所谓的泡菜宴,不仅难吃,而且异常之寒酸。

    李中易瞥了眼郑氏,发觉她虽然一直低头不语,手里的丝帕却完全揉进了掌心,手背上青筋直冒。

    “让你太破费了不好吧?”李中易有意思留下,却故意找借口为难金子南。

    金子南听出有转机,赶忙重重的连磕了好几个响头,欢天喜地的说:“不破费,不破费,您肯赏光饮宴,已是罪臣全家老小莫大的荣幸。”

    李中易瞥见郑氏一直在暗中偷窥他,他的心思略微一动,便故意扬声问金子南:“你们全家老小真的都欢迎我么?”

    金子南哪肯放弃东山再起的唯一良机,不仅频频叩首,甚至挤出几滴悲催的泪珠,抽抽噎噎着说:“只求您留下吃杯酒。”

    李中易高高的翘起嘴角,他暗暗感叹不已,棒子国民都擅长演戏,竟然是因为遗传的基因比较好啊。

    在李中易看来,此时此刻的金子南,其演技比后世的棒子大明星们,更胜了何止数筹?

    “好吧……”李中易故意拖长了声调,将金子南的小心肝折腾得七上八下忐忑不安,这才缓缓的说,“汝亲自下厨,整治一席好酒菜来。”

    “哎呀呀,多谢恩相赏脸,罪臣这便下厨,一定竭尽全力,让您吃得舒心。”金子南喜出望外,把脑袋都磕出血了,都浑然不在意。

    “爷,金家的菜品,都只那个味儿,奴奴早就吃腻了。”彩娇领路的时候,返身向李中易大发牢骚。

    李中易却没理她,只是瞟向郑氏,却见这位肥美多汁的美妇,白皙如玉的耳根子红得发艳,几欲滴血。

    PS:书友们节日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