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影制作的集体劳动中,明星人才是创造性劳动力的一部分。他们在银幕上运用自己的身体和声音来表现角色,在电影的制作生产中起到了非常特别的符号作用。
所有的电影明星都是电影演员,但并非所有电影演员都是明星,演员和明星之间最大的区别,或者说决定明星等级最主要的因素,是“名字”的流通价值。
一部电影可以有成千上百的演员。但是只有少数的几个“名字”可以当成卖点——当然,这些“名字”基本上都是作为主角的“明星”,在定义好莱坞明星时,经济价值始终居于中心地位,明星群体代表的是卖座演员中的高级精英。
好莱坞演员的等级结构在各种场合体现的非常明显,如在电影宣传海报上,明星的名字会出现在电影标题的附近,相当醒目。
以这种方式突出某些演员,是最明显的符号化特质,代表着“明星”是用来产生销售的“名字”,这个“名字”的传播价值使得“明星”成为一个可以辨认的价值符号和流通货币。
在预测利润时,一个明星的票房号召力不仅可以被计算、预估,还可以用于电影市场中的交易流通。
好莱坞通常这样来定义票房号召力——不管项目中其他因素如何,仅凭演员或导演个人的名字,能够为电影吸引到的融资和票房的比例。
好莱坞明星制的等级划分,完全是基于票房号召力,也就是商业能力,而不是演技。
可以说,近三十年来,好莱坞明星的等级,与演技或者艺术贡献基本不存在直接关系。
拿杜克以前的公爵工作室和现在的卢卡斯影业来说,通常会对好莱坞明星进行这样的划分。
超A级巨星,他们能够保证预售,以及相当规模的首映票房。
A级明星,他们不会自动引发疯狂的追捧,但只要导演和预算合适,电影类型与此明星过去的作品一致,他们对制片方来说就是有把握的赌注。
优质二线明星,是宣称与一线明星有差不多影响力的演员,事实上商业价值并不稳定,会受预算和合作明星等因素的影响。
二线明星,有时候可以吸引发行公司的注意,但是电影的其他要素相对来说更加重要,比如剧本的完成度,预算的高低。
三线明星,仅靠他们的名字几乎不能对市场有任何影响,然而如果有合适的合作演员、导演和预算,他们偶尔也可以促进局部市场的票房。
与此同时,在明星的阵营中还有一些较为特殊的人群。
有些演员不属于一线明星,但是通过重复参演某类商业成功的电影,他们会成为类型明星,一般而言,类型明星的主要舞台是在“邪典片”和“喜剧片”上。
另外,还有一些演员出现在不属于流行市场的电影中,打断了电影角色和类型一贯的连续性。
他们一次次挑战着与先前截然不同的角色,他们被称作“演技派”。
但是,他们毕竟不是好莱坞明星的“主流”,就像丹尼尔?戴?刘易斯等人一样,本身并不具备多少票房号召力,好莱坞主流电影圈对这些演技派也不是太感冒。
明星作为符号化的一种形象,对于电影产业可谓有着特殊的意义,即便是杜克这一层级的导演、制片人和投资商,也从来不会忽视巨星可能带来的号召力。
电影作为商品最显著的特性就是其“独特性”,会有相似的部分,但是不会有哪两部电影是完全一样的。
但这样的特性对于消费者和生产者来说,却是个障碍。
大部分电影交易,来自于消费者愿意花钱去看未知的内容,消费者“想要看”的心态,恰恰是取决于电影中那些不被完全了解的部分。
在人们看到电影之前,消费者无法确定自己要为之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