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子,皮肤黝黑,目光深沉,身子骨也很壮硕,怎么看,都像是一个武夫,而不是一个读书人。

    馒头蘸着辣椒油,吃起来格外香。

    若是馒头是新的是热的,则更入味,可惜的是,这馒头有点硬了,大概过了今天晚上,就会发霉了。

    昔年小南门发生了一件事令很多寒门士子痛彻心扉的事情。

    有一个士子,快要饿死街头的时候,看到了半块狗吭食过的馒头,便捡起来,三下五除二便下了肚,第二天便死在了街头。

    那个馒头不是被狗吭食过的,而是被老鼠吭食过的,大概那个老鼠在吃那个馒头之前,已经吃过耗子药了。

    这种事说是悲剧吧,有些喜剧,说是喜剧,其实是悲剧。

    靠在柳树上的沈越,吃的是从家乡带出来的馒头,吃完了之后,他也不得不去皇城里,购买新的馒头,只是到了那一步,沈越本就单薄的钱袋子,会变得更加单薄。

    这会儿传来了一道轻柔的声音:“听说一个人吃饭的时候,有些人觉得特别香,而有些人,则觉得不入味,不知兄台你,觉得是香,还是不入味?”

    沈越抬头一看,一个锦衣玉带的少年人,肩膀上站着一只金丝雀,身后还有两个貌美如花,我见犹怜的侍女。

    微微一愣,有些尴尬的说道:“我觉得挺香的,因为这是我从家乡带过来的,是我的老母亲连夜给我蒸的馒头。”

    花椒与茴香背负的剑匣里,几乎是满满当当的了。

    因为狱魔和开花,也都在剑匣里。

    来到皇城后,衣冠佩剑也不是不可以,前提是你得有一个官身,不然的话,最好放在剑匣里。

    元正继续问道:“你来皇城,为名还是为利?”

    沈越不认识这个公子哥,可也不好意思拒绝回答,本身,寒门士子遇到锦衣玉带的主儿,都要躲的远远的才是。

    可这位公子哥口气柔和,也没有看不起他,让沈越对元正多了几分好感。

    仔细斟酌了一下说道:“我为名利而来,我从小到大,家里人花光了两辈人的积蓄供我读书写字,只是希望我以后可以做一个体面的人,能当官自然更好,不能当官的话,当一个穷酸秀才,教书先生,也能给自己找一个体面地营生。”

    “反正我是这么想的,我有没有真才实学,我自己都不知道,反正都来到了皇城,就去殿试一下,试一下这世间的水深水浅,哪怕落榜而归,也算是对我这些年的寒窗苦读,有了一个明确的交代。”

    “当然啦,要是真的能升官发财,我也是不介意的。”

    一个读书人自己都不知道有没有真才实学,起码很诚实,不像大部分读书人,觉得全天下就老子学问最深,老子本事最大。

    元正对沈越也有了几分好感。

    这一次来到皇城,他也是来看一下宫廷深处的那位,会将自己如何,顺带,在许多人殿试之前,卷走一些读书人回到自己的云端上城里。

    衣冠士子那里,元正不指望。

    唯一能有让元正浑水摸鱼的地方,怕也只是那些寒门士子扎堆的地方了。

    对于沈越,元正还打算再仔细端详一下。

    邀请道:“我打算去城中吃午饭,兄台也不要吃馒头了,跟着我,去喝酒吃肉,可好?”

    沈越迷惘的看着元正,觉得这件事有些古怪,很小心的问道:“公子无缘无故的请我喝酒吃肉,我怕是无福消受啊,还是吃自己的馒头硬气。”

    元正微笑道:“你都来了,自然要进城看看,靠在柳树这里,也不好,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来皇城就是来寻花问柳来了,我也没别的意思,就是单纯的想请你吃饭,了解一下寒门士子的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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