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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擅长吃软饭的人,无论是在南方,还是北方,都还是挺吃香的。
汤毅有些不太好意思的笑道:“我跟那个姑娘说过了,等我攒够了银子,就去下聘礼,说媳妇儿,可那个姑娘白了我一眼,说我不懂事,我也不知道是我哪里不懂事了。”
谢华温和应道:“当然是你不懂事了,虽说聘礼是说媳妇的要点,可一个女孩子家,比较看重的是情郎的心意,老拿聘礼去说事儿,人家女孩子当然不乐意了。”
汤毅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大概明白了,女孩子是用来宠爱的,而不是用银子去衡量的。
对于父亲来说,女孩子是用来宠爱的。
对于男人来说,女孩子是用来疼爱的。
对于纨绔子弟来说,女孩子还真的是用银子来衡量的。
汤毅跟随谢华以来,每个月,谢华都给汤毅发放十两黄金的饷银,作为一个贴身保镖,这个价格,也不算贵的离谱,其实谢华大可不必用汤毅来当自己的贴身保镖。
可那些暮气沉沉的老人们,和谢华相处的时候,彼此的心里,总还是觉得空落落的。
和一个同为年轻人的汤毅在一起,一个负责看家护院,一个负责搞学问,也颇有一番滋味。
汤毅说道:“那公子觉得,我应该怎么去做,才能让人家姑娘嫁给我呢?”
谢华无奈的笑了笑:“是你自己说媳妇,又不是我去说媳妇。”
“这个道理嘛,说复杂也不复杂,说简单,也不简单,得靠你自己慢慢去悟了。”
汤毅摸了摸头,对于武道一途,汤毅的悟性真的算是不错,年纪轻轻的,就到达了道境初期的修为,放在那些豪门望族的眼中,汤毅这样的武夫,在未来,也大有可为。
去参军的话,应该也能搞来一个小将军当一下。
再加上汤毅也认识字,跟在谢华身边长了以后,对于文韬武略,也潜移默化的沾染了许多许多,日后的前途,还真的是大有可为。
年轻的时候,本来就是要看跟的大哥怎样。
汤毅所跟随的这个大哥,还真的是不错。
起码教会了汤毅以前不会的东西,也让汤毅接触到了,他本来不会接触到的资源。
他也在心里感激着谢华,日后无论时光如何变迁,他都永远记得谢华,让自己明白和懂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