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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了消息还得到了一条大鲶鱼,王七麟分外开心。徐大更开心,他把泼皮弟兄全给召集到了县城里,于是他又可以做大爷了。
他们回到县城,王七麟将鲶鱼给了大姐:“今晚咱吃铁锅鲶鱼。”
巧娘笑道:“好咧,那我贴点小饼子,我记得你小时候最爱吃铁锅鲶鱼贴小饼。”
黑豆含着手指说道:“我也喜欢吃。”
“人肉你都喜欢吃。”徐大嘲笑他。
黑豆恼怒:“我才不喜欢吃人肉。”
徐大说道:“上次说把你剁了做成排骨红烧,你还要吃呢。”
黑豆说道:“不一样,那是红烧排骨,我最喜欢吃红烧排骨。”
说着,他滋溜了一下嘴巴。
徐大调侃他道:“那这不就等于你爱吃人肉?”
黑豆坚定的说道:“我不爱吃人肉!”
“那把人肉做成红烧排骨,你爱不爱吃?”
黑豆不耐烦了:“大爷你真傻,我都说啦,我不爱吃人肉,我爱吃排骨!”
巧娘进了厨房不久,一声惊叫声响起。
王七麟随意的问道:“怎么了,大姐,你是不是切到手了?”
黑豆飞奔出来惊恐的喊道:“我不吃人肉,我就是不吃!”
王七麟纳闷,这傻孩子叫什么呢?
王巧娘惊慌的出来说道:“小七你快来看,快来!”
王七麟快步走进厨房,鲶鱼已经被宰杀了,肚子里的脏东西被抠了出来,其中有一节手指!
他蹲下翻看手指,皮肉腐烂,露出森森白骨,但指甲盖没有脱落。
这是人手。
王七麟直接将厨房门关上了,他对徐大说道:“去找老窦。”
不多会,窦大春跟着徐大急匆匆走来。
王七麟让他看这节手指,窦大春面露惊喜之色问道:“这是从哪里来的?”
“从鲶鱼肚子里抠出来的,我说你高兴什么?辖内终于有大案发生,终于有立功机会了?”
窦大春摇头笑道:“不是,是有一桩大案终于出来线索了,嘿嘿。”
“什么大案?”
窦大春给他介绍道:“城里有家酒楼叫永红火,买卖不大,生意不差,是一家百年老店了。然后前两天酒楼碰上了凶案,有人在他家厨房藏了碎尸,分别是脑袋和身躯,唯独不见四肢。”
“唉,这个案子可忙坏了衙门,可是查来查去没查到线索,现在你们发现的手指很可能就是案中尸首所属,所以我才高兴。”
王七麟怀疑的看着他道:“你们既然有死者的头颅都没有查到死者身份信息,那靠这手指又能查到什么?”
窦大春苦恼的说道:“你不知道啊七爷,凶手非常狡猾非常残忍,把脑袋给烧过了,烧的就跟卤羊头似的……”
“春爷你这话过分了啊,打算不让大爷下辈子吃羊头肉了?”徐大面色不善的说道。
窦大春笑道:“大爷这不是自谦了吗?就您这胃口能被我一句话影响?行吧,是不是又想让我老窦请吃饭?这话直说,吃饭还不是小事?”
徐大也笑了,被这孙子看穿自己本质了。
他确实想用这话蹭窦大春一顿饭。
但被人看穿意图还是尴尬,于是他改话题开始分析案情:“这节手指是在一条河里发现的,应该是那人将四肢给扔到了河里进行毁尸灭迹,结果手指被鲶鱼给吞下了。可是那河段距离县城很远,这说不过去,谁会杀了人一部分尸体扔进城里饭馆一部分尸体扔到几十里外的河里?”
窦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