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是自愿站出来也要求担任执行宗门、认为自家比方外门更合适,而不是把别人推出去取代方外门。”

    白庄主介绍了一番昆仑盟的议事规则——

    比如提名方外门为轮值的二十五派执行宗门之一,假如有宗门反对,必须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该宗门认为自已更合适,并站出来说明理由。

    举个例子,假如五梁派站出来反对,那就意味着五梁派自认为比方外门更适合。

    但是五梁派不能说方外门不行,却推举千流山。因为这种事本就遵循自愿原则,千流山若自愿,那就自已站出来,用不着五梁派搅浑水。

    修士行事,与世俗还是有区别的,首重缘法,而且这种场合、这种事情,没有大成修为最好就不要乱发言了。

    修为并无歧视之说,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执行宗门,必须愿承担执行之责,也必须要有执行之能,就像今日拿下陆高乾,寻常修士可真没这本事。

    假如有宗门不认可方外门,也要自愿申请,最终也是由二十五派代表共同表决。像这种事,只要二十五派代表中半数以上同意就可以通过了。

    还有一些重大事项,则须二十五派代表全体通过。

    假如是涉及昆仑盟宗旨的根本问题,就不仅仅是二十五派代表能决定的,而是要在天下宗门大会上,由天下宗门甚至包括各路散修共同商议,最终论定。

    有人可能又要问了,假如某些问题始终无法达成共识,又该怎么办?

    问这种问题的人,首先要了解一个事实,这世上并不是所有事情都能达成共识的,自古及今,各种矛盾冲突都始终存在。

    面对无法达成共识的问题,根据性质不同,可以有两种做法。

    首先是求同存异。先明确那些可以达成的共识,比如制定法律,然后包容那些无法达成的共识,比如并不违反法律的风俗。

    任何形式的求同存异,都是建立在“同”的基础上去包容“异”。同是基础,代表了一个组织最根本的宗旨与共识,比如国家认同、民族认同、文明认同。

    假如失去了最根本的宗旨与共识,无论任何组织都会失去其存在的基础,要么崩溃要么变质。比如华真行当年在非索港建立的新联盟,其宗旨就是“为人民服务”。

    新联盟要改变整个几里国的现状,必须先回答为什么改变、怎样去改变、改变的目的是什么等问题。

    这是全体新联盟成员所达成的共识,制定各种行动计划就依据这个目标,否则没有动机的行为是毫无意义的。

    假如有一天新联盟放弃了这个宗旨,要么不复存在,要么就不再是今天的新联盟。昆仑盟也是如此。

    所以,世上总有一些冲突的性质不同,不可避免也无法包容。

    昆仑修行界历史上有没有发生过种事?当然有!一千二百年前,正一祖师所召集的第一次天下宗门大会,就是两个阵营的决裂。

    冲突的结果,不愿意遵守散行戒和共诛戒的修士,都被放逐到昆仑仙境。而留在世间的修士,都必须遵守散行戒与共诛戒,这就是昆仑盟的雏形。

    各派门规都是自已制定的,就算是散修也有传法所授之戒,这些事昆仑盟管不着。但散行戒和共诛戒,就是昆仑盟全体成员必须达成的根本共识。

    假如这个共识被推翻了,也就意味着昆仑盟的解体,或许会被另一种性质的组织取代吧,就算它名义上还叫昆仑盟,但性质也变了。

    在此后的岁月中,重在议事的天下宗门大会与重在交流的正一三山会,每六十年召开一次,平日主要则由正一门负责居中联络各派。

    在社会结构与世事规则变化极缓慢的年代里,这种模式也许就能满足要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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