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混,他们也正坐立不安。市里虽然不想无限扩大,深挖下去,姓戴的在东华栽这么大一个跟头,也无脸再留在东华,周家什么力气都没有出,却坐享好处。另外,南线建桥对周家的产业也有极大的拉动,他们自然也好承担一些责任。我想这次的建设资金,由周家负责解决,由渚江建设承接工程……”

    江渚建设本没有资格承接大型的路桥工程,但梅溪镇拿不出四千万的建设资金,只能通过“建设-转让”的模式,找投资方先行修路建桥,之后再由梅溪镇分批偿还工程款。

    这么一来,梅溪镇就不再是投资方的角sè,理论上只对工程后期验收及工程款的核算承担责任。倘若投资方指定渚江建设为总承包商,或者渚江建设本身就是投资方,那就不存在有没有建造资格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