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集团、众信投资、鸿基投资、渚江投资对新阳光投资进行注资,再由新阳光投资,与西尤明斯、飞旗实业、新浦开发集团以及省里新成立的融投集团,对未来整合进渚江造船厂的造船联合体进行共同持股。

    这样保持两家船厂的整合工作能进行下去,保证梅钢系对新造船联合体的控制权不旁落,同时也通过逐级放大的作用以及一定的配股优先权,以此保证曾志荣及其家族对新造船联合体拥有足够的影响力。

    沈淮希望曾志荣家族对新阳光投资的控股保持30%左右,阳光投资对恒洋船舶的控股保持40%左右,经过两级传递,曾志荣家族只需要注入3个亿的资产,就可以撬动未来这家注资总额高达二十五亿、总资产规模将更加庞大的造船联合体。

    当然,这也是对赌协议,船厂经营得好,谁都不会动曾志荣对企业的控制权跟管理权;要是船厂经营得不好,在两级体系里,沈淮随时都能换其他能者取曾志荣而代之——而优先配股权的条件,就是船厂经营得好,达到约定的条件,曾志荣随时可以扩大他家族对船厂持股甚至控股。

    也只有这样,恒洋船舶二期工程才有具备随时启动的条件。

    “将来地方上非资源性的国企,大的改制方向,还是参与投资跟资产整合,而在经营层面对企业的影响跟控制,会进一步限制住……”

    曾志荣家族在阳江跟官方都有长期打交道的历史跟经验,曾志荣人就在阳光的国有造船厂,工作了十多年,沈淮知道他有务实的一面,也有警惕的一面,有些事情也是尽可能一开始就跟他说清楚。

    曾志荣看向沈淮,笑着问道:“国内大多数地方的官员,都在积极的招商引资。沈书记您的风格,却是略有不同啊……”

    “我知道你说我的那点不同是什么,”沈淮笑道,“推动地方资参与项目太积极了,跟现在流行的‘政府放手’主流不同,其实在我很简单。既然我们都看到前进的方向,国家资、地方资,代表着国家及地方的利益跟意志,难道应该是袖起手来旁观,而不是联合更多的力量携手共进?我所理解的国企改制,是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干预,减少对企业的控制跟限制,努力提高效率,让出些空间,让更多的新生力量得以成长,但不意味着,有能力去推动而不推动——在这点上,我跟别人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