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曹丁还以为朱女士在帮他说话,不由笑着点头道:“差不多那意思……”

    话没说完,朱女士打断道:“既然曹董不愿意出售股权,那么这是曹董您个人的事情,许董和章先生也是如此,而我们瑞金投资一直在寻求出售公司股权的出路,如今玫瑰投资主动找上门来,要不这样,这八千八百万股,由我们瑞金投资卖给玫瑰投资?”

    瑞金投资当初是在西方银玉市值一百多亿的时候入的股,几年连续亏损下来,手头掌握的股权已经大量贬值。

    要是西方银玉营业状况好,那么,哪怕股价持续下跌也没什么事,毕竟每年分红都能回不少本。

    但是瑞金投资入股不久之后,西方银玉便深陷泥泽,甚至连年亏损,几年只分红过一次,并且那次分红也是每十股税前派息0.22元,当时瑞金投资持股两亿九千多万股,到手的税前分红派息只有仅仅六百五十万样子,这和投资进去的钱相比简直云泥之别。

    正因为西方银玉公司亏损不止,瑞金投资已经失去了信心,宁愿割肉离场,也不愿意继续耗下去。

    这点从之前百分之二十一点七股权减持到百分之十一点七能看得出来,一年之内减持了百分之十股权啊,可想而知瑞金投资已经对西方银玉失望到什么地步。

    只是西方银玉的不利状况不止是内部知道,外界也同样知道,瑞金投资想要把剩下百分之十一点七的股权脱手很困难,没人愿意接手。

    如今,作为公司老板的朱女士,见到玫瑰投资想要收购西方银玉股权,自然怦然心动,恨不得将手中股权全都转让给玫瑰投资。

    此话一出,曹丁脸色大变,声调立刻提高了不少,“个人股权转让他人是没有强制允许或者不允许,但根据公司章程,大股东转让股权需要召开股东大会,只有半数以上股东同意,才能完成转让。”

    朱女士不甘示弱道:“曹董您说的是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如今玫瑰投资是我们公司的股东,我如果转让股权给他们,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也就是说股东之间的股份转让是完全自由的,我想把手中的股权卖给玫瑰投资,似乎不需要经过股东大会同意吧?”

    什么股东转让股权。

    什么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王琛听得险些都要晕了,说真话,里面涉及到很多专业的东西他都不懂,但是呢,他看得出来,朱女士是站在自己这一边,或者说,迫切地想要将部分股权转让给玫瑰投资。

    而曹丁不一样,他是持反对意见,不想让朱女士把股权转让给玫瑰投资。

    嘿,你这个老曹。

    还在负隅顽抗?人家朱女士愿意卖股权给我公司,关你什么事?

    王琛暗地里撇撇嘴,知道曹丁不同意的原因有两个,一,生怕被威胁到公司统治地位,二,对自己不爽。

    只是朱女士都说的这么明白了,曹丁应该没什么话说了吧?

    然而,让王琛颇为失望的是,曹丁居然还真的有话说!

    只见曹丁强硬道:“根据《公司法》规定确实如此,但是公司章程和当初我们跟瑞金投资签订的入股协议部分条款规定,如果瑞金投资要抛售股权,在同等条件之下,升宁实业有权优先收购,即,你想出售八千八百万股的话,玫瑰投资出五亿,升宁实业也出五亿,你只能把这些股权卖给升宁实业。”

    朱女士一蹙眉道:“现在玫瑰投资报价五亿收购八千八百万股,你的升宁实业也愿意出价五亿?”

    曹丁毫不犹豫道:“是的!”

    朱女士大喜,“一言为定?”

    曹丁深吸了一口气,瞅瞅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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