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其实就是一个人,战胜并成为恐惧,并以其来打击犯罪的故事。

    蝙蝠侠的诞生,让大哥谭又将增加一项游览项目。

    正因为哥谭如此美丽,哥谭人才如此爱它,爱的方式有千万种,他们选择了最热烈的那种。

    以卢总为代表的大都会超人后援团明确表示:我们城市的吉祥物阳光乐观,不像某些城市,从市容到吉祥物都是让人郁闷的黑漆漆。

    被点名的哥谭粉丝团不服,团长小丑怒骂:你们那是没品味!辣眼睛的内裤外穿三原色搭配,怎么能和我们高端大气上档次的深夜黑相比!

    首映刚刚结束没多久,就有影迷在用户不断扩大的奈飞分享上面发布相关的分享信息。

    “《开战时刻》恰如其分的展现了各主要人物之间的关系和特点,也应该为每个角色后来的命运埋下了伏笔,其中最为突出的特点,电影中的蝙蝠侠从神坛上走了下来,成了一个有血有肉的人。”

    还有影迷,转发视频《走进哥谭》之后,附上了哥谭旅游注意事项。

    “去民风淳朴的哥谭市旅游,其实什么都不要准备,因为该来的总会来,来了你也挡不住。建议去找化工厂,至于是哪家,你们明白的。找到最大的储料罐然后跳下去,如果你能活下来,基本上就能拿到免死金牌和主角光环了,具体参考丑爷和哈莉。”

    “作为哥谭市的标志之一,阿卡姆是必须去的,这也是实现人生蜕变最好的地方,甚至哥谭最安全的地方。任外面天崩地裂,血流成功,阿卡姆就在这里,安安静静的,那些淳朴的哥谭好市民们,好像都不会在阿卡姆捣乱。”

    “阿卡姆的经历,必然让人升华,成为一代哥谭枭雄,后面肯定会有人帮你画本漫画……”

    “最后说一句,别的都可以放弃,阿卡姆必须去看一眼!”

    首映放映结束之后,剧组召集了例行的映后新闻发布会,罗南作为制片人,也出席了,不过他为了未来考虑,积极主动的将克里斯托弗-诺兰推到的最前沿。

    未来,导演会成为明星,导演会有疯狂的铁粉,克里斯托弗-诺兰就是最典型的代表人物。

    “这部电影主要是讲述布鲁斯-韦恩成长的过程。”

    克里斯托弗-诺兰面对众多媒体记者,也算冷静:“这部影片,我最着重刻画的不是蝙蝠侠拯救城市,而是他在雪山山顶学习格斗剑术以及战胜克服恐惧的过程……”

    听着记者对诺兰的提问和诺兰的回答,罗南忽然有点出神,因为他想到了一个非常深刻的问题。

    怎么才能成为哥谭之王呢?像小丑那样?或者是蝙蝠侠?要不然猫头鹰法庭?

    好像都不太合适,也称不上哥谭之王。

    对于DC漫画来说,这貌似也是一个接近于三大终极哲学思考的问题。

    罗南看得超级英雄漫画不多,只能结合曾经看过的DC超级英雄电影和少部分漫画情节来综合考虑。

    别说,考虑几分钟,还真让他想到了一个哥谭之王速成法。

    顺利的话,说不定就能制霸大哥谭。

    选好时间,抵达哥谭的第一天夜里,去某个剧院的巷子中等待那两声枪响,等凶手跑掉之后,抢在戈登和阿福之前,给那个小屁孩披上件衣服,安慰他生活还可以继续之类的。

    然后跑去地下某处,找到那个池子,面对酒神因子,不要客气,喝吧,喝掉就是不死之身。喝不掉的一定要全都带走,避免大蝙蝠的真爱成为不死之身,导致不可控意外发生。

    等到第二天,小屁孩身份曝光,一定要去韦恩庄园刷存在感,告诉小屁孩和阿福大概看到了凶手的样子,可以协助破案云云。

    好了,在小屁孩和阿福那里基本声望崇拜了,借上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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