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哈巴狗的那一瞬间,实在是忍不住,一巴掌甩到他肩上,“……你才哈巴狗。”

    “我是啊,”他眯起眼睛笑,迷人又温顺,“对着你的时候,我就是,整天围着你转,撵都撵不走的那种。”

    她看着他,心里微微一软,像一座城市突然塌陷下来的感觉,这种感觉,在面对他时,已经出现过很多次,她并不稀奇。

    吴千秋是个很有魅力的男人,无论是智商还是情商,都是她见过的男人里最卓越的,而且他还有趣,经常会不顾形象只为哄她开心,和他在一起时,她脸上的笑容是最多的。

    毫无疑问,她也是动了心的。

    “平时都只能晚上见到你,实在太折磨,周末你又得跟着你爸妈转,根本见不到,”他用额头碰了碰她的额头,“我都不想上班了,想整天沉迷在我的小仙女这个女色里……”

    “illis,”她忽然叫他。

    “嗯?”

    “你了解我么?”


    吴千秋疑惑地看着她,“应该算挺了解吧。”

    “是吗?”她看着他,“那你觉得我是个怎么样的人呢?”

    他想了想,还没来得及开口说话,她却又再次开口道,“被保护得特别好的一张白纸?乖巧?听话?懂事?可爱?天真?纯洁?长着大眼睛,桃心脸,笑眼……完全符合你的审美和喜好,是这样么?”

    她的眼睛里非常平静,平静得像一汪死水。

    吴千秋张了张嘴,本想点头说“是”,可看到她的这幅表情,却犹豫了。

    “无论你是怎么样的,我都喜欢。”良久,他这么说道。

    瞿子芹的眼睛闪烁了一下,“是么?”

    “哪怕真实的我,贪玩,情感生活混乱,游戏人生……你也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