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剁碎了狗官……”
“杀贪官……”
“杀光狗东西……”
冲出去一段路之后,母乙借着夜色的掩护,在少数几个最信任的信徒掩护之下,消失在了茫茫的原野之中。
李勇原本以为,明教信徒们不至于傻到夜间来进攻他的阵地,然而,由远处及近的喊杀声,以及星星点点的火把,照亮了山前的大路。
“哼,不知道死活的东西。”李勇不想造成不必要的伤亡,所以,他当即下令,“骑兵全体下马,并把马牵到阵后去。其余各营注意了,弓弩准备三段击,禁止任何人追杀败敌。”
钱书德就站在李勇的身旁,只是默默的倾听,却没有吱声。条令里面写得很清楚,临战时,军事指挥权属于李勇所有,身为镇抚使的钱书德并无置喙的余地。
有了明教信徒们点起的火把照路,李勇手里的单筒望远镜,也就起到了应有作用。
等到明教信徒们,挥舞着手里的刀枪、钉耙、甚至是木制的粪叉,冲进军阵前百步内,李勇猛一挥手,厉声喝道:“三段击,五轮连发!”
伴随着清脆着梆子声,“嗖嗖嗖……”无数只弩矢腾空而起,眨个眼的工夫,便扎入明教徒们散乱的冲锋阵线。
一时间,明教徒的阵营里面,血光四溅,冲在前面的教徒,被死神之矢,整个削掉了三层。
“啊……救我……”
“饶命啊……”
“快跑啊……”
五轮三段击,尚未射击完毕,李勇对面的明教徒们,已经溃不成军,纷纷抱头鼠窜。
“停止射击!”李勇想了想,下达了补充命令,“所有人都必须原地待命,胆敢擅自追击者,军法从事!”
站在李勇身旁的军法官,提笔在军法文书上,完整的记录下了李勇发出的军令。
所谓军法从事,指的是,必须由军法官来执行最严厉的战场纪律,执行的依据便是军事指挥官下达的命令。
如果,军事指挥官发布的命令,与李中易颁布的条令有抵触的地方,军法官有权拒绝执行。
“李都使,请签押。”军法官记录完了军令之后,毫不含糊的将军法文书,递到了李勇的手边。
李勇一边提笔签字,一边暗暗叹息不已,他做梦也想不到的,主上全都提前料到了。
等李勇签押完毕,军法官又找上了镇抚使钱书德,请他一并签押,以确认他知道军令的详细内容。
按照一般条令,临战之时,军事指挥官下达的军令,本不须镇抚使副署。只是,涉及到执行战场最严厉纪律的军令,军法官有义务提前通知镇抚使,这便确保镇抚使的知情权。
李勇下达的不许追击的命令,令躲在黑暗窥视的母乙,浑身上下充斥着绝望的无力感。
这一刻,母乙真的后悔了,早知道李中易麾下的兵马,如此的强悍,他就不该杀了高柄,招惹上了塌天大祸。
只是,母乙心里比谁都清楚,现在这个节骨眼上,说啥都晚了!
天色大亮之后,如果有人从空中俯瞰全局,他一定会惊讶的发现,李家军的将士们,以都为单位,排成整齐的方阵,一步一个脚印,异常踏实稳妥的朝着盆地那边包抄过去。
在方阵的后边,是大股以都为单位游骑兵,他们手里提着长弓,或是硬弩,只要发现了可以的情况,便会以扇形展开,包抄过去。
只是,当一队游骑兵冲出去之后,必定有另一队游骑兵,及时的赶过来,填补上遗留下来的空缺阵位。
按照李中易的命令,骑兵营的所有将士们,除了堵截进山口的李勇一部之外,其余的人并没有跟随步阵方阵的步伐一起前进,反而逐步向后退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