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

    “行,人交给我吧。”齐四把烟狠狠掐到烟缸里。

    周月虽然担心,可是看秦小鱼不多问,只好随她出来。

    “让他在齐四店里打工?这孩子不上学,也没大出息吧。”周月嘀咕道。

    “四哥都会安排好的。王健的经历跟他有些像,感同身受,他不会不让孩子上学。”秦小鱼肯定地说。

    果然,第二天中午吃饭,周月随口问了小锦一句:“王健上学了吗?”

    小锦吓得把头埋下去,小声说:“去了。”

    “小锦,你的事我不多说了,你自己心里有数。以后想跟那小子在一起,就让他考个好大学,不然我这关他过不去!”邓缄言板着脸说,周司令赞许地点点头。

    小锦再想不到邓缄言这么说,惊愕地看了一眼,又偷眼瞧一下周月,红着脸抿嘴一笑。

    她不敢说,今天上学,她可是风光一次呢。

    穿的就是周月选的浅桔色连衣裙,早上出门时,邓缄言看了一眼,欲言又止。这孩子是脱胎换骨了,原本又黑又瘦又土气,现在简直就是一个时尚小淑女,走路都斯文了,不知周月施的什么魔法。

    其实小锦跟王健私奔的事,在同学中并不是秘密。这十多天才回来上学,把同学们都吓了一跳。

    小锦出现在教室门口时,同学们都不自觉看过去,以为她是走错门了。

    直到她走到自己的桌边,抬手把同桌放在她椅子的书包扔回去,才听到一声惊呼:“是小锦!”

    “哇!”教室里传出此起彼伏的惊呼。

    “哇!”更大的一阵惊呼传来,还伴着女生的尖叫,小锦抬起头,看见门口的王健。

    过去王健上学,不管冬夏都是穿着爸爸的旧工作服。油油腻腻的,还破着许多口子。

    今天的他头发短短的,一张脸难得洗得干净。上身穿了一件浅灰色衬衣,下身是一条藏蓝色西装裤子,最令人惊奇的是脚上蹬了一双黑色的牛皮鞋。

    在广州时,虽然周月也给他置了装,可他都不肯穿,又是一头有点乱的长发,现在突然焕然一新,小锦眼中已经是掩不住的惊喜。

    王健进校门前,已经打定主意,再不招惹小锦,让她安心学习。他能给她的太少,只能把对她的感情压在心底。

    可是就这样面对面,一道明媚的目光看过来,照亮了他的世界,他怎么能拒绝,不自觉就咧开嘴,灿烂地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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