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的地步,师兄弟之间立马就得翻脸。

    小黑独占一方,板凳下晃荡着双脚,鞋子又蹬掉了,一手拿一支筷子在那哒哒敲的有劲,不知人生疾苦。

    这时,不远处一桌的几人起身了,从这边走过时,才让气不顺的师兄弟三人装作了若无其事的样子。

    下面伙计送客的声音响起,旋即又有上楼的声音,是伙计提着茶壶上来了。

    伙计脸上依旧是满脸热情笑容,亲自给三大一小斟茶倒水。

    倒到庾庆跟前的茶盏时,庾庆客气着伸手碰杯,示意可以了。

    提平壶嘴的伙计却是目光略怔,明显盯住了庾庆食指上戴的戒指,正是吴黑送给他的那枚戒指,离开了幽角埠后就戴在了手指上。

    目的也简单,戴在明处比藏在暗处好,万一被那大力士的妹妹看到了呢?或者碰到了懂的人,自然就有了线索。

    伙计的反应令师兄弟三人一愣,迅速互相看了眼。

    庾庆当即亮了戒面给伙计看,试探着问道:“何故盯着在下的戒指看?”

    伙计忙欠身赔礼道:“抱歉抱歉,客官,小的绝没有任何非分之想,就是觉得这戒指眼熟,以前似乎看到过同样的。”

    此话一出,反倒是把师兄弟三人给撩拨的差点站了起来,不是吧,一来就有了线索不成?

    又都不得不控制住了情绪,尽量装作波澜不惊的样子。

    庾庆乐呵呵试探道:“我这戒指款式也算是比较特别,居然还有同样的,你哪里看到的?”

    伙计:“没别的地方,就在店内,大概是几年前见过一位客人手上戴过。”说着又继续给其他人倒茶。

    庾庆哪能放过,立马表示怀疑,“这戒指虽特别,还不至于特别到过目难忘吧?一位客人手上戴过的戒指,过了几年,你居然还能记住,未免有些不可思议。”

    伙计笑回,“别的客人未必能记住,那次还真是记住了。没办法,那位客官的手指很漂亮,至今为止,小的还从未见过那么好看的手指,戒指配在那手指上太显眼了,小的忍不住多看了几眼,故而记下了。

    小的还记得那天外面下着大雨呢,她独自一人披着一袭斗篷从雨里慢慢走进小店的,哪怕在雨中也不失一种特别的优雅从容,令人印象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