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花,激动她难得的爆发,弯唇笑了一下。

    沈默哲的电话就是这个时候打来的,她看着手机上一串陌生的手机号,犹豫了片刻这才接了起来。

    沈默哲正吃了几口风,轻咳了几声,这才温和地问她:“人在哪?”

    “呃……在酒店。”

    “我在酒店的大堂,下来一起吃饭。”

    叶长安一时没反应过来。

    沈默哲等了几秒钟没听到她回答,轻笑了一声说道:“我约人还没有被拒绝过,叶长安你要做第一个吗?”

    她蓦然脸蛋一热,再出口时,声音都有些窘迫:“不敢……等我十分钟,我立刻下来。”

    沈默哲挂断电话后,神色若有所思,目光落在前台后面的挂表上,等了五分钟左右,便抬步往安全通道而去。

    半个小时后,两个人已经坐在了影视城的醉仙楼里。

    三楼的风景极好,能看到大半的景区。但因为此刻天色已晚,随时夏日天日长,此刻也不过是磅礴余晖下的残影,朦朦胧胧地看不真切。

    点过餐后,沈默哲这才抬眼看向她,漫不经心地问道:“明天就回a市了?”

    叶长安迟疑了一下,郑重地点了点,“是啊,要回去工作。”

    沈默哲虽然对“作者”这个职业并没有什么概念,但大概也是知道的,不深究也不挽留,只收了下巴,微微颔首,“那我这顿饭请得是不是恰到好处。”

    说完,他自己一哂,也笑了起来,眉眼间的冷淡都因为这个笑容柔软了下来,一片春光。

    叶长安被那笑容给晃了一下,装作若无其事地看风景,开口说的话却有些词不达意:“我的工作对环境有些高……倒不是配置,而是环境的感觉……”

    “是不是作者对一件事和一个人通常都会用‘感觉’这种词来衡量?”他漫不经心地问道,却让叶长安瞬间有些不知道怎么回答。

    良久,她抿了一口微醺的酒,这才答道:“不是的,写作是讲究灵感,它并不是实质的东西但确实很重要,也不止适用于作者这个行业。通常从事创作型的,灵感至关重要,但和人无关。”

    沈默哲见她神色微有些认真,这才自查自己刚才是不是说话说重了些,略一斟酌,才解释道:“我没有轻视的意思,相反,是好奇。不同的文字不同的排列组合,却能组成完全不同的故事,对于我来说,是很新鲜的事情。”

    叶长安默然,随即便理解了。

    沈默哲是理科出生,要说这个男神有什么缺点,大概就是作文不太好。但这个不好,也是和他其他的科目比较,才得出的。

    小颜曾经说,“老板其实语文很糟糕,严格来说是作文,六十分的作文他只能拿40分,但语文分数还那么高完全就是靠别的基础题不做错……”

    “其实作者相反是比较理智的,因为大多数她们的想法都写了出来,也看过太多故事,知道太多的道理。加上写文耗费心力和时间,与外界的沟通反而比常人要少许多……”她顿了顿,这才继续道:“反而和人接触时,更注重效率实际。”

    大概……是这样。

    叶长安微微皱了下眉,却不得不承认,其实很多时候自己的确喜欢凭着感觉做事,不过并不想告诉他。

    她对他的喜欢,从来不是因为一时的感觉,而是经过时间沉淀,一点一点加深,在她心里筑起一座城池,只容他进驻。

    沈默哲抬眼看了她一眼,并未作声,只那眼神却是意味深长。直到很久很久之后,叶长安才明白他这一瞥代表了什么。

    因为他后来问起:“那你那次离开b市,是不是因为发现和我接触,并不能让人获得‘实际’,也完全没有效率?所以你连感觉都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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