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步。

    正是因为她经历过这些,所以她比旁人更清楚,像这种面对家里反对的时候,身为当事人的压力会有多大。

    她脑海中甚至已经开始脑补,如果史蒂芬妮的家人反对这门婚事,史蒂芬妮是否能像当年的她那样坚持到底呢?

    她越想越担心,脸上已经有了愁色。

    雷蒙当然不清楚自己这位老妈在想些什么,如果知道的话大概会安慰她让她别想太多了,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

    别说史蒂芬妮不是她女朋友,就算真的是,也轮不到史蒂芬妮家里反对。

    说高攀,那也肯定不是他高攀。

    当然,史蒂芬妮的父亲肯定是会反对这门亲事的。

    毕竟雷蒙在老马利克的眼里就是个十恶不赦的大反派,用卑鄙的手段谋夺了他的位置,还策反洗脑了他的女儿。

    现在的老马利克,应该在暗中谋划着怎么把‘蜂巢’给弄回地球来,想要借助‘蜂巢’的力量干掉他,然后统一世界呢。

    在客厅坐下来后,雷蒙笑道“老爹你既然要来纽约,那就别租房了,就住这里吧,反正这里大部分时候都空着呢,史蒂芬妮一般也都在华府呆着,我也就最近这阵子会在纽约,过阵子也许就走了。”

    “这不大好吧?”方默有些犹豫了。

    他没有像罗兰那样脑海中已经脑补出了一场大戏,但也觉得住在儿子女朋友家这种事情有点不大妥当。

    原本他跟罗兰一样,都以为这座别墅是雷蒙的产业。

    要是那样的话,他住在这也没什么心里负担,谁让雷蒙是他儿子呢。

    可史蒂芬妮现在终归是外人,他们这样一家子住人家家里,岂不是占人便宜?

    或许史蒂芬妮家里特别有钱,对这种小事情不会在意,但他这个当爹的,不可能不为儿子考虑啊。

    “还是算了吧,我们接下来有可能会在纽约长住的,我觉得还是买套房比较好。”罗兰这时也发表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