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这件事的不良影像才没有给他造成毁灭性打击。

    可朱凌还是心情很差。

    公司那么器重他,前阵子新专辑的预售效果却并不好,让他觉得自己扶不上墙、辜负公司的一心栽培。

    先行放送的曲目,在网上被痛批“和以前的水准天差地别”,就连好多老粉都回踩攻击,说他天天忙着演电视剧电影,把老本行丢在一边,现在坐吃山空已经没救了。

    朱凌以前也经常被骂。

    但都集中在“演技有毒”、“智商欠费”这些方面。音乐方面的才华,几乎无人质疑。

    最近却被骂得几乎怀疑人生,觉得是不是真的已经才华枯竭,再也拿不出像样的作品来了。

    “哎哎?好意外,原来锴哥你还是朱凌的粉呢?”

    一声锴哥,桐姐红色的高跟鞋一顿。跟着朱凌闪亮带钻的短靴一起在走廊上停住。

    半掩着门的繁荣化妆间里,传来林宝妮辨识度很高的少女娃娃音。

    “不算是粉。”随后,直击心灵的熟悉的、低沉成熟的声音缓缓响起,“但我确实不同意所谓的‘朱凌再也写不出好歌了’的说法。”

    “嗯~”林宝妮不满地哼了一声,“他以前确实是有一些好歌啦,但除了《亲爱的》那几首,最近还写过什么大家都知道的东西吗?新单曲鬼叫鬼叫的一点都不好听,听说好多人都可失望了呢。”

    桐姐叹气,无奈脸望向朱凌。

    “鬼叫鬼叫”真的是非常贴切的形容词了——她完全赞同林宝妮的观点。

    之前也好多次跟朱凌说这首歌不行,肯定会扑,可朱凌这死倔孩子偏要固执己见,说那是美国流行乐坛的新锐唱法,偏要主打那首歌。

    现在落得劣评如潮,真是很难得了,这种丑闻加事业挫折、人人都恨不得赶紧来踩一脚的关头,还有人愿意替他说话。

    “朱凌的才华、唱功,确实是业界顶尖的水准,放眼整个歌坛,本来就没有几个人能达到他的音准和质量。”

    “而像《亲爱的》那几首歌,已经足够证明了他完全有能力写得出受欢迎、传唱度高、下载量惊人、ktv和大街小巷都在放的‘代表作’。”

    “我相信如果他还想写,随随便便也能再写出一百首、一千首那样的流行歌曲,赚得盆满钵满、名利双收。”

    “但不是,朱凌他不是那样的性格。”

    “他对音乐本来就是很单纯的‘喜欢’。他从一开始,追逐的就不是大众眼里的‘红’。”

    “所以比起很多人很在意的金钱、地位、名誉,他更享受的是能自由地宣泄自己真实的灵魂,有的时候为了那一小部分情感上的共鸣,宁可一意孤行。”

    桐姐听得都呆了。她作为一个一切向钱看的经纪人,完全不能明白这种“为爱发电”的心态。

    但是,这儿有人明白。

    朱凌静静站着,嘴角带着一丝微笑。

    桐姐有些郁闷又有些欣慰,这段日子一个打击接一个打击,很久都没有再看他这样笑了。

    曾听人说过,三年前第一次见到朱凌,可以眼见看到那种阳光打眼睛上的对梦想的热忱。

    她跟了他快两年。今天,终于看到了。

    “你听听,这才是真正懂音乐、会欣赏的人,你们……都不懂我。”

    “……”

    “我先去下洗手间,你在这等我一下。”

    大明星笑眯眯地一脸自得,大概以为自己还没崩,以为还撑得住。

    桐姐略带同情地跟了他一路,那人果然半路就崩溃了个七零八落,撑着洗手台直不起腰,哭得毫无形象像个傻子,甚至发出了那种被抛弃的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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