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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赵元龙在现代的生活经历同样曲折,一点都不比刚刚挖出来的三个兄弟舒服。他被旅行团里的富豪花钱买下,用飞机一路运到港岛。
本来是要被富豪摆在私人博物馆里当藏品的,可是在恒温之下,他的脑海意识和身体机能开始逐渐复苏,短短一周的时间就成为一名“活人”。
最后他把富豪全家杀人,利用典当身上的古物获得初始资金,慢慢就在港岛扎下根来。
这名倒霉蛋富豪之死当年是由李文斌负责,至今都还是一件悬案。
锅不用李sir来背,有没有新的证据,于是就一直搁置在行动部的档案柜里。
然而赵元龙曾经毕竟是天启年间御前侍卫、神机营四大提督之一,实打实的当朝三品武将。
他的见识、才华与能力绝对是一代精英。
论文化素养,做事手段秒杀不知道多少当代普通人。
他在花费半年时间熟读资料以后,对现代、对历史都具有很清晰的认识。
本来准备继续从“军”,想要进入港岛警队当差。
可事他的身份和学历都不够,几次尝试失败后,只能选择转为“经商”,当一个商人。
他为了在商业活动时更好隐藏身份,机智的选择花钱先在海外国家买到一个身份,再用海外身份转回港岛,以海外华人的名义进行投资。
当时恰逢“肥雪”的运输公司即将倒闭,于是赵元龙果断出钱收购,投资成立了现在的“元龙集团”,并且聪明的把“肥雪”继续留在身边做事。
现在肥雪名义上是股东,其实就是赵元龙的马仔。
当然,由于肥雪是本地商人,很多商业上的人脉网络有着价值。
于是他成为全部马仔中最具地位的一个,说是“合作伙伴”也不突兀,只是合作的比较憋屈而已。
正因“肥雪”的人脉网络更大,收集情报,打听风声的效率更高。
赵元龙才会把找人的事情交给他办。
至于真正动手的时候,赵元龙手上自然有职业枪手去办。
不过,赵元龙想要能够接道这桩生意,其实也是运气好。因为目前全港走私集团不多,大部分走私烟酒货物的公司做事都很糙。
基本上没一家公司可以获得三年,走白粉的连一年都很难活过。
唯有“元龙集团”这家走古董的公司活过无奈,导致他在地下行业已经略有名气。
金家才会主动派人找他接洽,让他负责这次的冰尸运输。
而当赵元龙知晓运输货物是三件从冰山里挖出来的冰尸以后,他真是想在心里大大感慨一声:“天意啊!”
他在接下这笔生意时,从来就没想过把冰尸真正的交给金家。
三个兄弟的“复活”对他来说,同样也只是一件小事情。
他真正想要做的是拿到“时空金球”,回到明朝改变历史,趁着明末之变做一做九五至尊的位置。
在了解历史之后,赵元龙有信心布好大局,等待时机成熟,灭金亡清,提前建立一个健全的制度。让华夏早两百年开始改革,让他成为”千古未有之变局”下的“千古一帝”!
搞不好到时候,他才是全球霸主、做出的全球霸业连“秦始皇”都要昂望。
人啊。
见识越大,野心就越大。
赵元龙想要拿到“时空金球”的当务之急,其实就是找到拥有时空金球的“贺英。”
“老板。”
“请。”
这时赵元龙走下集团大门的台阶,一名马仔提前拉开面前的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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