噗哧!

    一声沉闷的声响。

    羽箭射透了前方吐蕃人的脖颈,带着他失去生命的尸体,一齐跌落马下。

    阿史那道真眯起眼睛看了看远处,声音变得凝重“情况好像有些不对。”

    身边的亲兵跳下马,检查了一下那名吐蕃人的尸体,过了片刻抬头道“是吐蕃人的斥候,他的身上只有一张轻弓,箭不多,应该和人发生过激战,除了随身的短刀,一柄弯刀,套索外,还有一枚印信。”

    亲兵将那尸体翻了个身,一把扯开他皮甲的领口,攥着一条皮绳,用力一拉,拉下来一枚不知什么东西刻成的印章。

    “拿我看看。”

    阿史那道真在马上伸手接过,出乎意料,入手颇沉,倒像是精铁制成。

    通体黝黑,被摸得锃亮。

    小小的方条前端,有一个隐隐的符号。

    看上去像是某种印戳。

    “这是做什么的?”

    阿史那道真眯起眼睛,这个表情显得他十分危险,像是嗅到气味的狼。

    “或许是某种身份印信?”

    他想了想,交给身边的亲兵“先帮我收着,一会给前总管传信时,一起带给他。”

    “喏。”

    “还有什么别的发现吗?”

    阿史那道真说着,跨步迈过地上的尸体,向前走去。

    这一路上,见到最多的便是尸体。

    三三两两,有吐蕃人,更多的是吐谷浑人。

    方才的那名亲兵已经在前方路口查探过,神色凝重的跑回来道“将军,看蹄印有些不妙。”

    “嗯?”

    吐蕃骑的精锐正在集结,吐谷浑的仆从骑则蹄印散乱。

    “怎么分辨出来的?”

    “吐蕃人精锐是重甲,与吐谷浑仆从的轻骑,蹄印深浅不同。”

    “带我去看看。”

    阿史那道真说着,已经当先走过去,亲自去探查马蹄印和沿路痕迹。

    苏大为特意留着阿史那道真做预备军。

    一来,阿史那道真是块好钢。

    在骑兵一项,普通的唐人无论如何不及突厥这种天生马背的民族。

    突厥人天生就对马有极高的亲和度,在马背上能玩出各种花活,骑术也比普通唐军要精妙。

    能奔行更快。

    骑射更佳。

    唐军中的骑兵,要加倍训练,才能缩短这个差距。

    要靠着高明的军事素养,和装备之利,才能战胜突厥骑。

    此外,阿史那道真率领的这支归化突厥骑,尤善追踪。

    当年在翻跃金山,追逐西突厥敌人踪迹时,给苏大为留下了深刻印象。

    阿史那道真蹲下身子,在不同的蹄印上摸索片刻,脸色陡然变了变。

    “上马。”

    “将军?”

    “蹄印还有余温,他们过去不久,咱们立刻赶过去,迟了万一咱们的仆从撞上集结起来的吐蕃人,你能保证仆从军不被击溃?”

    阿史那道真喝叱一声,接过缰绳翻身上马。

    同时向着身边的骑兵喝道“披甲!”

    为了追敌方便,他们都只披了皮甲。

    铁甲另由驮马背着。

    此时阿史那道真判断出,可能会有一场遭遇战,立时下令着甲。

    盏茶时间后,披甲、换马,整兵,几个动作,一气完成。

    “驾!”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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