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候,她已经离开了。

    而东方玉和南宫毅的相遇只是一个巧合而已。

    东方玉在长安城的这段日子,终日在酒馆中酗酒,但是她这一次是赌气出来的,身上并没有带多少银两,而且她在这里喝了几乎半个月的酒,而且她点的酒都不是便宜的酒。

    加上她还要住店,她身上的银子都花光了。

    直到最后的三天,她一直是在酒馆里赊账,东方玉那段时间一直光顾那家酒馆也买了他不少的好酒,掌柜的也赊给她。东方玉也说她在这里等她的丈夫,等她丈夫来找她的时候,酒钱会加倍的还给酒馆。

    但是东方玉要的酒都是价值不菲的,赊账到了三天,酒馆也承受不了她的压力了。但是之前他们也赚了东方玉不少的银子,也不好意思太过为难她,便想让她离开。

    但东方玉那天喝了酒,由于朱允常迟迟没有来找她,她的心里很不高兴,加上掌柜要干她走,她一气之下,砸了酒馆的几个大酒缸,而且还打伤了酒馆老板的儿子,和店小二。

    酒馆掌柜没办法便只能报官,官差来之后,见到东方玉也不敢上前。他们虽然不认识东方玉,但是东方玉的气势绝对不像是一般的良家女子,说不准是哪个门派的人。

    那个时候的长安城可不是之前朱允常治下的长安城了,这些官差们只是当差拿俸禄的,对付一般的小偷小摸,地痞无赖或许还可以,但是让他们去和武林高手拼命,他们是不敢上的。

    当时的情况就是十几个官差拿着刀,围着酒馆,但是却没有一个人敢上前。东方玉便默默地在里面喝酒。

    那件事是南宫毅解决的,南宫毅那天路过那里,看到了那里围着的人,南宫家在长安城中也是响当当的存在,官差们自然是认识南宫毅的。

    南宫毅了解了事情的原委后,他便出钱赔偿了酒馆老板的损失,而且还替东方玉还清了欠下的酒钱。

    既然报案的人不追究了,官差们自然也不愿意去多生是非。这件事就那么解决了。

    东方玉对于南宫毅的帮助并没有感谢,不过她却让南宫毅坐下陪她喝酒。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