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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菜回来后,回了自己的小屋。

    来昆明后,我竟然不会再迷路了,我竟然能坐公车回到自己的住处了。也许,我的心多了一层东西,所以来昆明后,我学会了认路。我不再是路痴,当然我更希望我不再是情痴。

    我是情痴吗?

    如果我是情痴的话为何不能只钟情于吴晓峰一人,为何我能心安理得地接受穆伟的眷顾?

    我不是情痴,纵然我一直希望陪在我身边看庭前花开花落的那人是吴晓峰,可是我知道,他有了洛林,我在他和罗琳之间是多出来的。说白了我曾经就是个小三,我本来是最不齿的小三,可是我做过了。

    唉!这就是爱情吧,发生的时候很简单,没有任何的理由,并不是因为他的身边有了那人我就可以不去爱,爱情从来不会一对一,或者说相爱本就很难。

    我打电话给高臻,她说她在昆工。

    那么早就去昆工了,她真的是恋爱了。曾经我们系很多男生穷追不舍的女孩却为了一个昆工的男孩低下了高傲的头颅,这让我感觉有点英勇就义的意思。

    她说一会儿回来找我,这时我才恍然大悟,原来她昨夜没有归来。

    女孩子都是这样吗?就像当初我为了爱也为吴晓峰献身,甚至不管他身边是不是有了洛林。我的爱在那时就有了飞蛾扑火般的决绝,只是到今天我才终于发现,我也许错了,但是我,不后悔。没有做过,又怎么能懂得爱情的挣扎呢?

    十点钟后,高臻来了。

    她的双眼放着光芒,在我室内的灯光下更显得光芒四射。恋爱的女子都是这样吧,沐浴在甜蜜和幸福中,连容颜也跟着变得摇曳生姿。

    “田乐,你和穆伟同居了吗?”她竟然先问我。

    我不语。“那你和林开呢?”

    “我和他见面的第一天就在一起了。”

    我咋舌。高臻,这个高傲的小母鸡竟然可以如此的前卫。

    “你觉得幸福吗?”

    “幸福,前所未有的幸福!”看她的样子就知道了,她的确是出于幸福中的小女人,光芒四射的,眉眼生辉,颊边绯红,嘴角含笑,这种种的表现都说明了她恋爱了。

    “为什么曾经系里那些男孩子追你你都不答应呢?”我有些好奇。

    “那些我才不喜欢了,假装浪漫,又送情书又送花的,俗!我喜欢那种阳光的,有幽默感的运动型男孩,能让我有开心又有安全感。 林开就是这样的男生,而且比我大,你知道我不喜欢比我小的男生,你的穆伟也是我喜欢的类型啊,如果早看到他我可能会从你手里把她抢走呢!”

    “你是小说看多了吧?”

    “呵呵,不过你放心吧,朋友夫不可戏,我懂这个道理。”

    看着她的满脸洋溢的青春的光彩,我有些想笑,心里有些惆怅。我爱穆伟吗?为何高臻这样说得时候我没有一丝一毫嫉妒的感觉。如果我爱他,为何在高臻说要抢走他的时候我都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呢?或者我只是把高臻的话当作了玩笑。

    也许,我终究是不爱穆伟的。我更钟情于后面的这个答案,是的,我不爱他。我爱的一直是吴晓峰,纵然我知道我已经差不多忘记他的容颜了。

    “田乐,你还没有告诉我你是不是和穆伟同居了?”高臻的脸上已经写满了八卦的表情,是的,女人很多时候的确很八卦。

    我点头。“我已经决定搬到他的住处住了。”

    “哇靠!我也想哦,可是林开没有钱。”高臻的嘴角立刻垮了。

    为什么现在人人都喜欢把同居挂在嘴边呢,从前不是都很含蓄吗?或者真的是时代不同了。

    “这个我帮不了你什么。”我告诉她,“你和林开每天都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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