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送给他的一件白色的t恤,一条大爷们爱穿的沙滩裤,然后带着自己刚来时穿的长袍,离开了精神病院。

    之前一直觉得穿露胳膊露腿的衣服太不像样的张幸张老大爷,现在觉得这衣服当真凉快舒服!

    离开精神病院的大门,张幸有些茫然,有些担心,但更多的,却是期待。

    虽然他在这个世界上什么都没有,但他并不害怕。

    毕竟有事可以找警察。

    他走啊走,一路见到了很多人,很多东西,这天中午,他来到了繁华的市中心。

    这里有各种各样的店铺,人们买东西都不付钱——他们的手上都带着一只上面会显示编码的手表,让人用机器一扫,钱就付出去了。

    当然,他手上的钱也能花,他用精神病院的医生给他的钱,买了食物。

    下午,他看到有个十五六岁的少年穿着破破烂烂的裤子,在街边弹琴,用帽子跟人乞讨。

    他就上去,问这个少年有手有脚,为什么不去工作,要在这里的乞讨。

    那个少年无语地看着张幸:“大叔,我这是在追求梦想!”

    追求梦想?张幸愣了。

    “而且我还在读书好不好!我这个年纪怎么可能去工作,谁会雇佣童工啊!”那少年又道:“今天是周末,我才有空出来当流浪艺人的!”

    原来,人家的梦想是成为一个流浪艺人,破洞的裤子是时髦……

    原来,这样个子跟他一样高的少年,是不能去工作的,是童工……

    张幸目瞪口呆。

    书店的老板看到这里,却轻笑出声,笑着笑着,又哭了。

    他曾经有个儿子,那年也是十五六岁,这孩子总觉得天大地大自己最大,还有很多想法,喜欢偷溜出去看戏。

    最后……这孩子死了。

    他都不知道这孩子是被谁杀死的。

    自己的儿子,如果也能生活在那样一个年代,过得那么肆意就好了。

    书店老板擦掉眼泪,接着往下看去。

    那个少年买了油炸的鸡肉给张幸吃,抱怨父母平常不给他吃这样的垃圾食品。

    这样好吃的东西,竟然成了垃圾食品?

    外面的世界,精神病院是完全不一样的。

    那个孩子回家去了,张幸却还在街上游逛,他学着那个少年,用从文具店买来的笔墨在路边卖艺赚钱,然后买垃圾食品吃。

    天不知不觉黑了,路上的人不减反增,很多男男女女手牵着手在街边闲逛。

    这里的女人都很开心,她们有些涂了口红有些没涂,但都很自信,一看就知道她们过得很好。

    这里的孩子都很受宠爱,年纪小的被父母抱着牵着,年纪大的,还有一群群结伴逛街的。

    他甚至还跟着人流,进了一家非常大非常大的商店,这里卖什么的都有,从蔬菜水果到各种零食,从各种零食到各种玩具,从锅碗瓢盆到衣服被褥……

    整个夜晚,这个城市都灯火通明,而他也一直舍不得睡。

    第二天早上,东方,火红的太阳冉冉升起。

    张幸想,这是他们的未来。

    故事到这里就没了,书店老板却还看得意犹未尽,同时,心里也酸酸涩涩的。

    这天幸,怎么就不多写点?

    书店老板忍不住在心里抱怨,偏这时,他突然看到这个故事结尾,竟然有一个小小的。

    《我在百年后》这部书,竟然要暂停连载!

    这故事正写到好看的地方,他还想让张幸再去看看别的呢!怎么就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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