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琼突然想到新文要写什么了。
他的新文的主角,会是一个流浪在上海的孩子。
他不知道之前那个悄无声息死在路边的孩子叫什么名字,但他会写一个这样的孩子,让他活在自己的书里,活得好好的。
穆琼想了许久,最后竟是没了睡意,干脆就从床上爬起来,然后写了些新文的大纲。
他不知道自己写了多久,直到眼睛不太舒服,才重新躺下。
第二天大年初一,一向准时起床的穆琼起晚了,他往楼下走的时候,朱婉婉已经在做午餐了。
这种日子,那些平日里会每天挑着青菜来县城卖的农民都是不过来的,没处买菜,好在朱婉婉提前买了一些蔬菜备着,再加上昨天剩下的肉菜,已经足够他们三个人吃。
吃过饭,穆琼提议:“我们出去走走?”
朱婉婉和穆昌玉都答应了。
自从穆琼给她们买了面霜口红,面霜她们是天天擦的,原本因为缺水变糙的皮肤,顿时就好了很多,至于口红,她们两个在家里,几乎每天都会少少地涂上一点。
但这次要出门她们不仅没有补一点上去,反而把唇上原有的口红给擦掉了。
穆琼瞧见也没阻止——这年头长得好看,也不见得是好事。
今天的阳光很好,也没什么风,石板铺成的道路上散落着一些树叶,间或还有叽叽喳喳的麻雀从空中落下,在路上寻食。
这一切瞧着挺美好的,根本就想不到,昨晚有孩子就这么死在了路上。
穆琼说要带朱婉婉和穆昌玉出来走走,真的就只是走走——他以为大年初一,在路上是看不到开门的店铺的。
然而他想错了。
走到租界之后,他突然发现有些铺子照常开门。也是,在能赚钱的情况下,生意人肯定是舍不得是关门的,而租界这样一个住着很多洋人的地方,年味儿更是不如别处浓。
路过一家裁缝铺的时候,穆琼带着朱婉婉和穆昌玉进去,打算给自己做一件西装。
穆琼在陈老板那里穿过西装,但离开西餐馆之后,就再没穿过了,那套西装也留在了陈老板那里。
这些日子,他穿的一直都是朱婉婉做的长袍。
而这也是有原因的,在这个时期,上海的文人都不穿西装。
此时的人们一方面觉得洋人很厉害,洋人的东西很好,一方面又排斥洋人,自然也就看不上崇洋媚外穿西装的人。
因着这种种原因,此时一般只有跟洋人做生意的人,才会穿西装。
情况如此,穆琼也就没有穿过西装。
但按照魏亭的说法,霍二少喜欢穿西装,他要去见霍二少,最好也穿个西装。
现代要穿西装,直接花钱买一套成衣就行,但此时都要找裁缝做。
新年做衣服本就要贵,穆琼这次选的料子又是好料子,最后一套做下来要八块大洋,光定金就要给六块大洋。
穆琼爽快地付了钱,然后去了附近的皮鞋店,花一块钱买了一双皮鞋。
做衣服大过年来做不划算会贵很多,穆琼也就没给朱婉婉和穆昌玉做,但皮鞋的价格跟往常没什么不同,因而穆琼不仅给自己买了皮鞋,还给朱婉婉和穆昌玉每人买了一双。
三人的皮鞋都是黑色的,在穆琼眼里老气的很,但在这个时代,有一双皮鞋本身就是很时髦的事情。
皮鞋可是很贵的!为此,穆昌玉还特地买大了一号。
穆琼觉得没必要,但穆昌玉坚持,最后到底还是买了大一号的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