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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这样的人, 哪能学认字?”冯小丫想也不想就拒绝了。

    “也就是认字而已, 哪有谁能学谁不能学的?”朱婉婉翻了翻书, 在书上找到一个“一”:“你看, 这个字就是一, 一二三四的一, 简单吧?”

    这当然是简单的,冯小丫点头。

    “一是这样一横,二就是两横,三则是三横……”朱婉婉教了冯小丫三个字。

    “四就是四横?”冯小丫好奇地问,她虽然不认字,但却识数, 毕竟他们乡下地方,也会数数自家的鸡鸭有几只。

    “不是, 四写起来要难一点。”朱婉婉找来一根木棍,在你地上写了一个“四”, 还给她比划了好几遍:“你现在也不用学太难的,先学识数就好了, 你把这些数字学会了, 就能记账了。”

    朱婉婉面对学校的老师, 还是会觉得自卑, 但跟冯小丫在一起, 她却不会有这样的感觉。

    只是, 看到冯小丫对着自己的样子,她总是想到她以前。

    她以前……跟冯小丫其实没什么两样。

    朱婉婉教的四个字很简单。

    冯小丫怀里抱着她的儿子, 她看看自己儿子的小脸,又去看地上的字。

    “将来你孩子长大了,看到你识字,一定很骄傲。”朱婉婉道。

    “骄傲是什么意思?”冯小丫问。

    朱婉婉是给她解释起来。

    两人正在学字,就瞧见有个穿着长衫的人在校门口张望。

    传达室的瘸腿老头去上茅房了……冯小丫问:“你有事儿?”

    “我有事,我要找盛朝辉。”那人道。

    “盛老师在里面。”冯小丫给那人开了门,指了个方向,然后就看到飞快地朝着她所指的方向跑去。

    “穿长衫的人,竟然也这样跑……”冯小丫惊叹道。

    这年头,基本只有读书人才穿长衫,而那人跑地飞快,都不像个读书人呢。

    办公室里,穆琼正在写《流浪记》。

    《流浪记》这个故事,他是打算写长一点的,因为借着这个故事,他可以将上海如今的社会环境,底层百姓的生活什么的,全都写出来。

    他觉得,百年后的人要研究民国历史,多半会来看看他的。

    就是他对流浪儿童的生活了解的到底太少,因而写着有点瓶颈了。

    穆琼觉得,自己要找机会去了解一下这个那些孩子才行。

    想到这里,穆琼就想到了自己的一个叫做李珍瑶的读者。

    一直以来,都有很多读者给他写信,而李珍瑶就是其中之一。

    他受到的信很多,都没空自己看,起初对李珍瑶写的信,也是不怎么上心的,直到最近,李珍瑶在心里告诉他,说她收留了很多流浪儿童,问他接下来要怎么办。

    要知道,以李珍瑶的财力,照顾十几二十个孤儿没问题,但孩子太多,她就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了。

    毕竟现实中的孤儿并不像他写的豆豆一样,一个个无比乖巧,事实上,这些孩子在过过艰难困苦的日子之后,性子大多不怎么讨喜。

    穆琼是昨晚上看到这封信的,现在,他打算给李珍瑶写一封回信……他要去看看那些孩子,如果可以,再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

    这么想着,穆琼暂时放开了《流浪记》,拿出稿纸开始给李珍瑶写信。

    天幸写的一手大气的行草,楼玉宇却写一手有些凌厉,铁画银钩的楷书,一个个字端端正正的。

    穆琼写的信并不长,写完之后,他贴上银票。

    而刚做完这件事,穆琼就看到有人冲进了他们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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