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个月零四天,认识五年之久,她一贯在陈清云面前耍娇使赖,天天故态重演,这毛病惯的。

    前半夜陪人吃饭,当然,人家送了这个东西戴在脖子上,拿人家手短,所以得陪吃。

    余可伸过来细长脖子,手指挑起一挂细长的金链子,链子上坠着一个血红的宝石,成色尚佳,陈清云暗自思忖,只可惜不是钻石,看来林伟要比余可遇到的男人大方得多,她沉着心思,继续问:那后半夜呢。

    后半夜回家啊。

    和谁?

    我自己啊。

    鬼才相信。

    放屁,当妹子我是什么人?一串链子就能拴住我?他戴在我的脖子上,又不是戴在这里——

    余可指了指臀部,陈清云捂着嘴笑起来。

    再说,拿人家手短,吃人家嘴软,光是拿和吃啊,所以,嘴软了一下,让他送回家时波了一下,喏,就是这样波的——

    余可把自己的手迅速吻了一口。

    陈清云开始笑得前呼后仰。余可却端直了身子,挺着被胸罩垫高的胸,嘲笑她:哎药我的姐,淑女风度荡然无存啊。

    陈清云说道:屁话,老娘什么时候不是淑女了,就因为太淑女,才让自己男人跟别人跑了。

    是你傻。那样的男人给我提鞋我还不要。

    余可撇一下嘴,嘴角细碎的皱纹便跳了出来,陈清云点着一支烟,吸两口,递给她。余可隐在青白的烟雾后,陈清云看不清她的眼神,但她熟悉余可眼中的一切。正如她所说,*拐走了陈清云的前夫,可是余可的男人却和另一位淑女在一起。这就是陈清云和余可当下的生活状态,不是因为同样离婚单身惺惺相惜成了闺蜜好友,而是五年前,陈清云在前夫孙宇翔的公司帮着他做和法律打擦边球的生意,虽然是养尊处优的阔太少妇,但每天心惊胆颤,而余可当时是公司的一名小职员,她和余可相识却是在陈清云离婚之战的收尾时分。

    他呢?

    余可问陈清云。她知道余可在问林伟。

    他当然在他的世界里。陈清云这样回答余可,想要撇清什么。

    昨晚呢?

    他当然在他的世界里——正好公事在外地,打了电话说了废话又发过来无数废话。

    让他离婚。

    什么?

    陈清云的背直起来,眼睛直起来,盯着余可,想看清她是认真怂勇还是玩笑着教唆。

    让——他——离——婚。

    余可一字一顿地吐出来。声音提高了一些,不去管陈清云紧张地顾盼店员在不在附近。

    不可能。陈清云回答。

    那你当你的碧池吧。

    余可挑衅她。

    我本来是。

    她同样挑衅余可。

    陈——清——云。

    余可总在气得不能气时叫出她的全名,陈清云知道她在生我的气,并且一直为她和林伟之间的关系生着气,她想要帮陈清云做出了断,或者说有个结果,可惜,她和林伟纠缠了三年之久,余可生了三年的闲气,奈何不得这事。况且陈清云有自己的打算,有她自己的主意,她不是拖延也不是逃避,只是看清了林伟这种游戏高手,以为陈清云入了戏着了迷,以为陈清云真的对他生死相依不离不弃,林伟太自信了,他轻视了她,正如她现在轻视他一样。

    可可。中午一起吃,带你去吃台湾菜,新开的馆子呢。

    陈清云讨好余可,乐于巴结她,在这个城市里,余可就是陈清云唯一值得信赖唯一值得在乎的亲人——亲人不见得非要在血统上有着联系,亲人的意义在于他在你的生活你的人生里给予了你想要的安慰和温暖,显然,余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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