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锋枪,10支箭射完,基本上也就废了。
没有了皮鞋,拖鞋就成了大家的焦点。
一个女人,大约是看上了它的轻巧,从身后提出了一副皮甲,放在了地上,指着拖鞋,伸出了4根手指。
陈易点了点头。
所谓的皮甲,就是包裹的相当严密的兽类皮革,厚度大约与牛皮相似,硬的好像钢铁一般。
他取了一只骨箭,用力一戳,也未能穿透。
这东西,估计防御手枪都可以。
“谁还有皮甲?”陈易指了指手上的东西。
女人们犹豫了片刻,还是妥协了。
他们皮革多的是,但要想做成轻巧的鞋,却非常的困难。马拉城的鞋子一样不便宜,如果算材料的话,比用来做皮甲的皮革多的多。
100双鞋迅速清仓,陈易伸伸懒腰,笑着道:“没有了。”
村长热情的请他去房子里坐。
后者半推半就的同意了。进了树屋,就开始观察,是否有用火的痕迹,是否有铜镜之类的东西……
他可不想成为图腾崇拜的牺牲品。虽然看起来本村居民的武力值远达不到骑士的水准,但在人家的地盘上,吃亏的总是自己。
语言不通是最大的障碍,说了大半曰的废话,总算是了解了一些本村的风土人情,捎带一点远处的马拉城,至于更远的地方,村长也就不知道了。
在天黑之前,陈易告辞离开,背着满满当当的弓箭,绕了一个大大的圈子,穿过光门,抵达圣奇奥王国。
这一次,他心情轻松了许多,于是在圣骑士格伦德勒的指导下,进行了将近将近30个小时的锻炼,艹练的小蜥蜴体无完肤。
第二曰,22点30分,陈易准时来到地铁站。
此次,他却是前往了纽约,开着伪牌的猛禽一阵乱窜,最后在皇后区的街道下,精心选择了一名身量与自己相当的黑人流浪汉,敲晕了他,并将之带到一间小旅馆中,换上了全套的新衣服,再往时代广场拉。
他要试试,人能不能从光门中进出。
小蜥蜴开着车,口中就在大骂:“味道太难闻了,你怎么不把它洗干净一些。”
“我用刷子刨了一遍,还能怎么样?”陈易也捂着鼻子,道:“跑快点吧,被一会醒来了。”
即将到繁华街市的时候,一家枪店的招牌闪过,陈易轻踩刹车,问道:“你现在胃口怎么样?”
“一顿30块铁锭不成问题。”说起吃的,小蜥蜴就像是见了亲娘一样。
“找个巷子停车。”
陈易说着就是一个左拐弯。
后面的车愤怒鸣笛,毛用没有。
找了一家饭店的后巷,陈易将西装革履的流浪汉拖了下来,继而命令小蜥蜴变回巴掌大的状态,道:“爷带你去吃好的。”
“吃什么?”小蜥蜴兴奋的不断变色,像是会跑动的红绿灯。
“吃枪。”
推开枪店的门,一股冷气扑面而来。
坐在柜台上的是个老美国白人,一看就像是住在快餐店的叔叔,肚子大的有如皮球。
“随便看。”他上下打量了一番陈易,就低下了头。
这是一家超市式的枪店,六排柜台向后延伸了过百米,形状有些像是小台球室放球杆的木架子,各种长枪挂着标签,排列的整整齐齐。
木柜后的空间更大,陈列着一些诸如“枪支保险柜”之类的东西。
店内除了老板,只有一个墨西哥裔的顾客,脖子上都挂着纹身,站在玻璃橱窗前试手枪。陈易推着超市式的购物车经过,发现他看的是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