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可不是什么安逸之地,虽然本身的安全问题并不严重,但军队往往要出征到别的城邦去。作为贵族子弟,他们从10多岁开始,就要上战场从弓箭兵做起,其后是掷斧兵和标枪兵,接着给贵族们做骑士侍从——这和跟前的一辈子的骑士扈从们不同,给贵族做侍从只是等待成年的过程,若是在战场上表现勇敢,或者老爹早死的话,他们往往在成年之前就能获得骑士的头衔,至于最后的爵位,尚需战场上的进一步拼杀。
若果是平民子弟的话,通常不会有如此完善的培养体系,他们中的许多人成年后才允许加入军队,其中身高体壮的幸运者才能够成为弓箭兵,否则就要从轻步兵做起,然后才能成为持盾士兵或者标枪兵,继而是重步兵或骑士扈从,无论是哪一步都不容易,尤其是成为轻步兵的平民,他们的战损率只比奴隶军团好一点,属于想不死都难的战场炮灰,只能期待战争不要到来,然后依靠年资晋级标枪兵。
尽管参与了不少的战争,达马斯爵士却很少关心行军的事儿,他看着几名年幼的扈从将开拓地附近未长成的小树看下来,不由皱皱眉头道:“我们还需要带木柴吗?”
“如果走的慢的话,担心晚上不能到。”本地不缺木柴,戍兽力不弱,只要带上两捆就够用一整天的,但要是想多用一些木头的话,则需要在烧火的同时烤新鲜木头,然后再带到下一个休息站使用。若非这种赶路模式,现在根本不可能有能容近百人的休息站,疯狂的树木有若色鬼,会将自己的子孙栽种在任何一块土地上。
“拉杰城邦的路要好走不少。石板铺地,厚五臂。”达马斯将目光放在前方,道:“下次城邦战争获得资金,要有部分用在道路上,要不是行军不便,第三步兵营也不用全军覆没了。”
“您说的对。”缪斯嘴上说着,实际上是不同意此观点的,但整个元老会都如此支持此臆造的情景,那就不是他这种小人物所能左右的了。
水桶发出“咕嘟”,“咕嘟”的短促叫声,达马斯呵呵的笑了两声,拿出一个银白色的金属壶,前去接水了。
缪斯看到那盘绕着白色缠丝图案的金属壶,眼前就是一亮,心想:怪不得敢说如此大话。
现在能打制粗糙刀剑的铁匠都不容易找,更别说是如此漂亮的金属壶了。
“他应该不是和我去抢良民证的。”缪斯作出此判断后,心情好了一些。
就着黑面包和肉汤,结束了中午的简餐,骑兵们匆匆上马,开始向前行进。
缪斯有意逗留在达马斯身边,并道:“前面的路年久失修,比不得城邦附近,不好快马前行了。”
“我没问题。”达马斯其实有些曰子没有骑过戍兽了,他有一头棘龙,身高体阔,离地近15米,走起来可是稳当的很,最适合这种很宽阔却很颠簸的路面。
再经过一个小小的开阔地,地面果然变的不平整起来,甚至称得上是崎岖。
由于年久失修,加上来来往往的重物压力,道路竟比两边的林地还要低,常常能看到根须突兀的冒出地面,或者断裂的四散飘出。
达马斯装作不在意的继续向前,但手已紧紧握住了缰绳。
将近1个小时,一群骑士们也只走了几公里的路,戍兽的速度根本起不来,地上的碎石和木屑甚至会影响到马蹄。
达马斯心想,早知道就弄条龙兽了,精锐骑兵似乎不算特别厉害的兵种吧。
正胡乱想着,前面的地面忽然开始上升,而且有人声渐渐传来。
“离那水寨尚有10多公里呢。”缪斯说了一句,挥手间,四名骑兵两两掩护的冲向前方。
“我们等一下。”这是缪斯对达马斯说的。
一会的功夫,前方的四名骑兵就离开了视野,他们踩着整齐的步点,迎着阳光,手提长枪——虽然是骑士扈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