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给他们做牛做马做家务带孩子,等养大了再嫁给他们的儿子……多好?

    此外,妓院也是乐意要七八岁的女孩子的。这样的女孩买回来,先做些端茶递水伺候人的活儿,养几年就能接客了,只会赚不会亏!

    整整齐齐的女孩子,一般是不会流落街头的。

    穆琼早就了解到这情况了,事实上,他写的《流浪记》里,就有个类似的描写,出现过一个可爱的女孩子。

    这个女孩跟豆豆差不多大,她被自己的父母卖给别人家当童养媳,而那家人对她非打即骂不说,还不给她吃饱,她饿得不行拿了她的“小丈夫”吃剩的团子吃,还被打折了一只手。

    然后她就逃出来了,想要回家,但她不认识回家的路。

    豆豆很热心,主动提出帮她找家,他们就开始一起流浪。

    这女孩子会做针线,她捡来别人扔掉的衣服,用鱼骨头当针,又拆下线来,给豆豆缝了一件衣服,还把旧衣服缝在一起帮豆豆做了一床被子——书里的豆豆,迎来了秋天。

    这个女孩子成了豆豆最好的朋友,豆豆要到了好吃的,自己不舍得吃,送给她吃,她呢,又说自己饱了,让豆豆吃。

    两个孩子同患难共甘苦,在一起生活了一个月,终于找到了这个女孩的父母。

    女孩朝着父母扑过去,不想她的父母竟然打了她一顿,然后就要把她送回买了她的人家去。

    因为她跑了,那家人要让她的父母把当初买她的钱还回去,而她的父母,是不愿意还钱的。

    这个女孩子,就这么又一次被自己的父母送进了虎狼窝,那家人还变本加厉,对她更差了,嚷嚷着要把她打到听话。

    她不爱笑了,再不像刚逃出去,刚见到豆豆的时候那样活泼开朗了,甚至不想逃跑了。

    她整个人变得木愣愣的,已经认命。

    豆豆偷偷去看她,给她送吃的,而她一点反应都没有,只管机械地干活。

    豆豆是个活泼的孩子,但他生活确实是个悲剧。

    这个女孩子,最后病死了……当然也可能是饿死的。

    然后,将她虐待死的那家人,就找到她的父母,要她的父母还钱。

    她的父母扑在她的尸体上哭,也不知道是哭死去的女儿,还是哭不得不还回去一半的钱。

    这女孩最后被裹了草席扔了,豆豆把她背到郊外,挖了个坑埋了她……

    穆琼在这边的宅子里待了一上午就离开了。

    又过了一天,第二期的教育月刊上市了。

    因为傅蕴安的建议,这一期的教育月刊增加了一些内容,更厚了一点。

    而这份月刊刚刚上市,便立刻引来了抢购。 166阅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