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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清点官所坐的椅子上,已经披着两层人皮了,椅子不准换,你就坐那儿继续办公。
金术可走到虞化平身边,伸手拍了拍虞化平的肩膀。
拍肩膀这个动作,
起源于盛乐城的主人,也就是将军府的郑将军,据说他就很喜欢和下属说话时拍拍下属的肩膀;
渐渐的,这个动作就被人学了过去,在军队和衙门里被效仿。
“小鱼啊。”
“嗯,大人。”虞化平很平静地回应道。
除了郑凡等人,没人知晓他的真实身份。
“你还没成家吧?”
金术可的夏语口音虽重,但说起来,却也算利索。
“还没有呢,大人。”
“我帮你说一个婆姨不要?”
剑圣大人的脸色,此时很精彩。
他真的很怕金术可说一句,最近榷场又来了一批野人奴隶,其中某个女奴隶如何如何,甚至还已经提前帮你带了种,如何如何占了大便宜云云。
讲真,剑圣对蛮族的一些风俗和习惯,是能理解的,也能做到一定程度的尊重,但想让自己也去融入其中,他是不可能愿意的。
先前守城卒里有一个绰号叫四贵的兵卒,去城里红帐子里开荤,贪图便宜,选择了野人女人,结果据说脱下裤子后被熏晕了过去。
这件事一时间成为东门守城卒里的笑谈,
虞化平自然不会参与这种话题,但在别人谈论时,他也没办法地听到了。
“一个不错的女人,晋地的女人,是个寡妇,自己带着一个女儿,上头还有一个婆婆。”
虞化平眨了眨眼。
“那女人长得不错的,最重要的是,按照你们晋人的想法,是个会过日子的女人。”
“大人,我暂时不想考虑这些,我想赚点军功,以后再找。”
虞化平只能用这种借口推脱。
他有自己的行为准则,既然答应了要帮郑凡看守东城门,自然不会让自己因为人事的关系而半途而废。
剑客,一把剑,有时候就是这般一根筋。
“看看总是没错的。”
金术可又伸手拍了拍虞化平的肩膀,然后压低了声音,对虞化平偷偷道:
“你小子,我看出来了,肯定不是普通人。”
“什么?”
“你和我们,你和他们,都不一样。”
“不一样?”
“是的,不一样,你刚刚的理由,我不相信的,他们在乎,我们在乎,金钱、女人、地位,但你,根本就不在乎这个。”
“我在乎的。”
“不要骗我,北先生的晚课,只要我不当值,都会去听的。”
“嗯?”
瞎子的晚课,以洗脑为主题。
但有时候兴致来了,也会讲一些人生哲理,也就是所谓的三观输出,再通俗易懂一点的,那就是夹杂私货。
这是瞎子的本能了,改不掉的本能,或者可以说,任何一个自我感觉良好的人,都会得一种不抖私货不舒服斯基的病。
“北先生说过,有些人,看似和我们一样,但实际上,却又和我们不一样,他就像是狼王一样,在狼群们为眼前的肉食而欢呼雀跃时,他却在忧心即将到来的冬天。
主人,就是狼王。”
主人,指的自然是郑凡。
郑凡很懒,很少出席公开活动,但正是因为这种神秘,反而更立于手下魔王们去塑造他的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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