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站在原地,最后还是麦穗把他抱了上去。
沈谦用半边身体支撑起全部的重量,一只手拿着拐杖方便走路,另一只手则握住沈励歌的脚踝,“这样就可以看得更高更远了。”
他走得很慢,额上渐渐出了汗,走十多步就回暂停下来休息。
沈励歌心里升腾起一股很奇怪的感觉。头一次,他真实地感觉到,眼前这个男人是他的父亲。真真实实存在的父亲。
只是走了没几分钟,到达一个较为狭窄的地方时,人突然多了起来。
沈励歌还没看清楚,身体颠了两下。从人群中蹦出来一条失控的狗,直直地奔向这边。
天旋地转过后,有人重重地砸在地上。
“阿谦!”
拐杖掉落地在地上,那条狗已经跑远,追来的主人不停地道歉。
沈谦脸色苍白地仰躺着,将沈励歌死死护在怀里。
沈励歌红了眼睛,“爸爸,对不起……”
狗主人走上前来:“先生,你没事吧?”
沈谦因为那声“爸爸”怔愣住。待狗主人连问了好几声之后,才回过神来,摆了摆手,表示没事。
沈励歌站起身,把滚落到一旁的拐杖捡起来。
后来到了医院,医生说这一摔造成了右臂的轻微骨折。回家的路上,沈励歌一直低垂着头。
“感觉好么?”沈谦问他。
沈励歌茫然地看过来。
沈谦解释了一下,“骑马的感觉怎么样?”
“你都摔跤了……”沈励歌看了看他的左腿,问,“你的腿是从坏人那里逃跑的时候摔伤的么?”
“嗯……那个时候,爸爸急着赶回家见你们,坏人不让我回来,我就从他那里偷了一辆车……”
听完沈谦编的这个故事,沈励歌长大嘴巴,“你好厉害。”接着又挥了挥拳头,“坏人太坏了,以后我长大了要给你报仇。”
“乖孩子。”
正在开车的麦穗听到父子俩的对话,好笑又心酸。
那晚,沈励歌写了一篇作文,题目叫“我的爸爸”。
若干年后,等他长大成人,有了自己的孩子。而等他再将这篇作文翻出来看时,仍有很大的感触。
里面有这一样几句话——
我的爸爸很高,没有啤酒肚和胡子。他走起路来很奇怪。他说:“爸爸为了回来,走了三年……”
那天,沈谦的原话是这样的,“爸爸为了回来找你们,走了三年的路,然后就把腿走坏了。”
沈励歌清清楚楚地记得,正在开车的母亲抬起手抹了下脸。
温馨的公寓在天还未完全暗之前亮起了灯。
厨房里,沈谦靠在碗橱旁,一瞬不瞬地看着正在忙碌的女人。
麦穗握着菜刀,洋葱在她手里被切成碎末。而后,越来越多的液体滴在案板上。
他走过去从背后抱住她。
“这个洋葱威力太大了……”她小心翼翼地避开手,用小臂揩去眼泪,“你站到一边儿去,待会儿把你也熏住。”
他把她抱得更紧,像是怕她随时都会消失。
“阿谦……”麦穗吸了一口气,“还剩十一天了。”
“嗯。”
“如果现在是‘度日如年’该多好。”她勉强地扯扯唇角,低头把切好的洋葱放进盘子里。
沈谦缓声说:“我正在找她的污点。一旦找到,她的下半辈子就只能在牢里度过了。”
麦穗没说话,拿过毛巾把手擦干净,转身抱住他的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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