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邓廷歌的语气里有无端的紧张,“哎,跟朋友在吃饭……”

    罗恒秋嘴角的笑意很快就消失了。他面无表情地开车,穿过数个红绿灯,载着邓廷歌直奔车站。

    此时,在客运站斜对面的公寓楼里,方仲意正从房间里打着呵欠走出来。

    “在家里吃吗?”他靠在厨房门上问,抓抓自己睡得乱蓬蓬的头发。

    钟幸煮了两碗面,让他端出去:“我不想出去了,你吃这个么?”

    “吃啊。”方仲意坐在他对面,拿了筷子调羹就开始吃面。

    钟幸看了看他的衣服。他穿着宽松的睡衣,露出颈上的吻痕。“你出门的时候注意一点。”他指指方仲意的锁骨,“有印子。”

    “你太用力了。”方仲意含糊不清地说,“下次轻一点好吗?”

    “你也一样。”钟幸还想掀开衣服说话,突然觉得自己这样太蠢,顿时不说话了,低头吃饭。

    方仲意吃饭的时候也没闲着,手机刷个不停。他吃了一半就放下筷子,歪着脑袋看手机轻声笑。

    钟幸的心被一种熟悉的、令他不愉快的预感攥紧了,跳得他难受。

    “跟谁聊天?”他尽量平静地说。

    “男朋友。”方仲意盯着手机,头也没抬。

    钟幸不出声,只是心里那种令他振奋、愉快、幸福的力量像是突然之间萎缩了。

    方仲意比他年轻,长得秀气俊朗,又一身才华。他对他是一见钟情,踏入泥淖就拔不出腿。罗恒秋曾经恨铁不成钢地冲他比划,伸出手指大吼:三年了!你们在一起多少次又分了多少次!你还嫌折腾得不够吗!

    不够啊,怎么会够呢。钟幸当时想,这么多的恋慕和钟情,不知道要耗费多少漫长的年月他才能走出来。

    只是他怎么都没想到,这一刻来得既突然又顺理成章,无比自然。

    “新男朋友?”他问。

    方仲意点点头,翻出那男人的照片给他看:“还没答应我。你看看,帅吗?”

    屏幕上是一个陌生的英俊男人,钟幸点点头,顺手把他的手机抓在自己手里:“他是你男朋友,那我呢?”

    “……你啊。”方仲意笑着说,很愉快的样子,“你是我最亲密,最重要的人,钟幸。我爱你。”

    钟幸静静看他。愤怒和悲哀在他心里翻翻滚滚,不相上下地厮斗。

    “但我和你是不可能的,你知道。”方仲意说,“我的创作需要动力,爱情是最好的动力。但,但我们太熟悉了,没有新鲜感。没有新鲜感,就连爱情的前提都不存在了。钟幸,钟幸你别走,等等,听我说!”

    钟幸站在桌面看他:“你说。”

    “我把你当做亲人。我没有家,你说你会给我家的……”方仲意这时终于意识到钟幸的反应和以往完全不一样,“钟幸,我是真的很喜欢他。我也喜欢你,但这个不一样。你比他还重要……”

    “我是你重要的家人,是随时可以跟你上床的家人,是你在外面遇到事情才会想起来的那个人是吗!”钟幸还是没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方仲意你的心是用什么做成的?!自私!恶劣!不可救药!你听听你自己说的话,全是我,我我我我……你心里只有你自己好吗?你……说谎我也会,可是你怎么能说得那么拙劣?”

    他嘶哑地笑了:“家人?我最重要?你不过是觉得我爱你,我应该纵容你,无条件,没有底线。对不对?!”

    “不……我以为那些事情只是,只是互相帮助,你也需要发泄……”方仲意连忙站起来,结结巴巴地辩解,“我说的都是真话……”

    “我也说一句真话吧。”钟幸深呼吸以令自己尽量平静下来,“我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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