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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初晓与驰骏举行完婚礼回到江城准备处理这边的事情后,就夫妻双双把家还。

    不过当叶初晓回到公司打了辞职报告,桑德琳却告诉她公司正在扩张中国市场,下一个分部就设在新兴城市叶初晓的家乡鹿城。而她已经向总部打了报告推荐她出任鹿城分部负责人。

    叶初晓受宠若惊。

    她从毕业就在这家公司,兢兢业业工作了四年多,已经算得上骨干员工,但毕竟还才二十七岁又是个女人,所以万万没想到会有这种突如其来的机会降临。

    实际上,她对这家公司也非常有感情。严谨认真的德国企业文化,对于她这种只会认真勤奋的员工来说,无疑是一个绝佳的平台。

    两个月后,总部任命下来,叶初晓成为这家德国公司鹿城代表处的首任负责人。

    虽然这个分部规模很小,但是当叶初晓坐进属于自己单独办公室的那一天,从高层的写字楼,俯瞰这座自己生活十八年,又离开八年的城市,虽然觉得陌生,但仍旧觉得温暖。

    她曾经在晦暗的少年时代怨天尤人,也曾经因为贫穷而几近堕落到想要傍上有钱人,其实那些时候并非真的是因为物质匮乏,更多的是因为灵魂深处的空虚和情感的荒芜。直到驰骏伸出手,将她从悬崖边拉起来,她从此走在踏实的陆上。

    她并没有想过会成为女强人,但是不可否认因为努力工作所获得的东西,让她在面对生活时,变得从容。

    命运曾经对她和驰骏很残酷,但如今想必会变得仁慈。

    当初结婚时,张莲曾私下里和叶初晓谈心:“我知道这么说很自私,但是你真的决定跟驰骏过一辈子?他现在这个样子,走几步就脸色发白,别说是养家照顾你,恐怕还会拖累你!”

    叶初晓笑了笑:“我相信他一定会好起来。”

    因为她会慢慢等他好起来,一年不够等两年,两年不够等三年,反正她有一辈子时间去等他。她一点都不急。

    叶初晓这么笃定,也是因为对驰骏信任。他好强又有点大男子主义,既然已经和自己结婚,那么必然会用最大的努力让自己好起来。

    在叶初晓回到鹿城工作生活的一年多后,一切进入安稳的正轨。某天,忽然接到宋家扬的电话,说高中同学毕业十周年聚会,问她要不要去参加?

    她中学时,因为性格问题,完全不交朋友,等上了大学,中学同学就全部都断了联系。如今能想起来的人,都已经是寥寥。

    她本想以免到时因为不认识人而尴尬,干脆就别去了。可作为老班长的宋家扬却极力怂恿,她最后也就答应了。

    毕竟十年光阴,她不再是当年那个内向阴暗的少女。

    当年的高中是全市最好的高中,从那里走出来的学生,如今不乏社会精英。

    这次同学聚会做东的男同学在鹿城从事地产业,如今身家过亿,选的地点当然也是当地最好的酒店。

    毕业后当年的少年各奔东西,来的人其实还不过半,像宋家扬这种从外地赶来的更是只有几个。

    其实同学会这种玩意,其中多少都有些微妙。

    说是怀旧,可真正的少年情怀哪里还真的有几分,大家一扎进大包间,两张桌子坐满,相互寒暄之后,就开始热热闹闹地互相询问现状。

    男人暗自较劲职位收入,女人比鞋子比包包比老公比孩子。

    二十□□岁,正是年轻人的分水岭,所以来参加聚会的,有人结婚生子,也还有人孤家寡人,都不足为奇。

    一众人除了谄媚讨好那位做东的大老板,其中最受人关注的自然是当年成绩最好模样也出挑的宋家扬和叶初晓。

    宋家扬从来就是焦点,他和很多人还保持着联系,人缘极好。而叶初晓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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