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我喝酒。我们说好了一人一瓶,但是我喝到三分之一的时候就开始吐血。那些血吐进酒杯,很快就把酒杯里面的酒水也给染红了。我害怕你们耻笑,我把杯子里面的血酒一口喝掉,然后说自己去一趟厕所逃跑----我不敢喝下去,我怕我喝的越多,吐血吐的也越多。最后那一瓶子酒我怎么也喝不完,因为每一杯酒都会被我吐进半杯血。”
“我不愿意和百里路挑战,因为在我看来百里家的人都是疯子。如果第一次赢了他,很快就会接到他的第二次挑战,第二次再赢了他,又立即会遭遇他的第三次挑战----我又不想输,那就干脆不要比。因为比了一次之后就会接受他们无数次的挑战。那样真的好烦。”
“至于白修嘛,我觉得他和叶温柔很配啊----一个文质彬彬斯文儒雅,看到谁都会笑,而且笑起来还那么好看。另外一个野蛮暴力,看谁都想把他爆打一顿,我觉得他们俩简直是天生一对。我怕他们俩错过这桩好缘分,所以就以白修的名义给叶温柔写了一封情书----你也知道的,咱们这些人当中,我的文笔是最好的。小胖他们找我帮忙写情书,至少得给我提两瓶好酒或者送我几袋子好药材。我给白修写情书可什么都没收他的,甚至都大方的没有让他知道----”
方炎仰脸看向天空,说道:“逃避、耍赖、无理取闹----我总是这么做事。但是这一次不行,我不想逃避、不想耍赖、不想无礼取闹、我想认认真真的做一件事情,我想凭借自己多年所学把千叶兵部打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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