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哎哟了一声,扶着栏杆才没有摔倒。
对上陆景重询问的目光,我说:“脚崴了一下。”
陆景重的眉头皱紧,好像能夹死一只苍蝇,目光从我的脸上,向下移动看着我的脚踝。团肝庄弟。
我赶忙解释:“就是轻轻扭了一下,还是可以走,就是不能太用力。”
陆景重才不听我的解释,直接蹲下来在我脚背上按了一下,我嗷呜一声叫了出来。
“……”
我扯了扯嘴角:“其实一点都不疼。”
陆景重本来说抱我,我觉得不好意思,说能走,但是他执意要抱,我只好折中了一下,让他背着我,下了三楼的骨科,照了个x光。
没有骨折,只是脚背上有淤血肿块,医生给我冷敷了一下,上了药。
在这个过程里,我咬着牙一直沉默不语,盯着脚背上那个不大不小的包看着,用那种可以力透纸背的目光视线。
等医生出去之后,陆景重说:“想去看你妈妈?”
陆景重总是能够一眼看出我想什么,然后戳破,我别开脸,“没有,回家。”
只不过,陆景重还是把我背到了李峥科妈妈的病房门前,他背着我,我的视线刚好和病房房门上的小窗平?,能够看到病房里面。
里面黑黑的,但是今天的月光很好,透过月光洒进窗户,可以隐隐约约看见床上一个身影。
陆景重转动门把,我按住了他的肩膀:“不要打扰了……我就看看就好。”
我的妈妈,原来一直在我身边,用另外一种方式,关怀着我,爱护着我。
不管我现在内心究竟有多么烦乱,心里的千丝万缕,也和一丝丝心痛的感伤分不开,我抗拒着,却也接受着。
病房门窗上,映出我的脸,我张了张嘴,无声地比出一个口型:“妈妈。”
………………
崴了脚的第二天,是最疼的时候,根本就不用用力,陆景重就背着我下楼去餐厅里吃饭,我抱着他的脖子不撒手,恍惚间就想起啦在四五年前,也是在c市,陆景重背着我冲上一座立交桥,然后给我调了一杯鸡尾酒,动作干净利落特别的帅气。
我揪了揪陆景重的耳朵,“毛毛,你还记得那个酒吧么?你给我调了一杯鸡尾酒,说是叫末日曙光。”
陆景重点头。
我说:“我想再去一次那间酒吧。”
这次,陆景重开着车带我去的时候,经过一条宽阔的柏油马路,看着路边崛地而起的高楼大厦,我想起来,在那个时候还都是一些不算高的楼房,在立交桥的这边,还修了天桥。
在我记忆里,那一块土地的楼房,不算很高,也不算是特别热闹的闹市区。
“不会拆掉了吧?”
我扒着车窗向外面看,好像没有见过世面似的。
陆景重说:“不会。”
“这么笃定啊,你又没有来过。”
“我是没有来过,”陆景重说,“但是我认识酒吧老板。”
我:“……”
“酒吧老板你也见过。”
“谁?”
“裴斯承。”
哦,这人我确实是见过,我还挺喜欢他家的那个小霸王的。
这间酒吧的名字叫做“beloved”,和五年前一样,花体的英语字母,没有重新换招牌,已经有些破旧了,看起来很有年代的厚重感。
这一次来的时候是白天,里面没有那么多类似牛鬼蛇神的场景,我顿时长长地呼出了一口气,由着陆景重搀扶着,一跳一跳地走。
“为什么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