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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警告你,别动我妈……我现在就过去,就我一个人。”

    他眉头紧锁着,正在打电话,好像并没有注意到我,匆匆地走过,出了门,一直向停车库走去。

    我跟在他身后小跑着,一直到他打开车,透过挡风玻璃,才看见不远处跑的气喘吁吁的我。

    我叫了一声:“陆景重。”

    陆景重只是看了我一眼,就开始系安全带,然后拧车钥匙,我听见车引擎启动的声音,但是我没有挪开脚步,依旧在车前面三米处站着。

    或许是隔着挡风玻璃,我觉得陆景重的眼睛好像染上了一层血光,他按下了喇叭。

    我看出来了,他是有要紧事要去做,这件要紧事,比我重要。

    所以,我移开脚步,让出来路,陆景重没有犹豫地踩下了油门,车后的尾气熏的我咳了两声。

    还要追出去么?

    做人真的是不能太执着了。

    地下停车库头顶的灯光不是太强烈,但是分明能照的出这里每一辆名车,都是我叫不上名字来的。

    一整个下午,我都没有吃饭,在街上好像一个幽灵一样来回游荡,走路走的两条腿都发麻了,直到乔初的电话打来:“陈诺琳!说了三点来试装,你人呢?!”

    我这才意识到不好,是约好了今天下午三点去试平面模特的,完全给忘得一干二净了。

    我嘿嘿笑了两声。

    “你不是给忘了吧?”乔初一副恨铁不成钢的口吻,“算了,你现在在哪儿?”

    我又嘿嘿笑了两声。

    刚才那是遮掩的笑,到现在就成了无知的笑了。

    因为我也不知道自己现在这是走到哪儿了,在这样一个只生活了不到两年的城市,我只知道从学校到市区的公交车线路。

    乔初果然比较了解我:“不会连你自己在那儿都不知道吧?算了,已经五点了,明天星期六又不上班,到星期一你抽空过来一趟。我已经跟经理解释过了,你是拉肚子虚脱了,到时候别说窜了。”

    “明白。”

    “现在跟你说也是白搭,你肯定到时候又忘,”乔初说,“周天儿下午你有空没?咱出去逛逛,来个通宵。”

    “成。”

    入夜的时候,我在街边吃了一碗馄饨,暖了暖胃。

    今晚的月光很好,只不过,在透过大气层撒到人间之前,就被闪亮的霓虹白炽给稀释弱化了。

    我觉得这个下午和晚上,我几乎把c市的几条主干道走了一遍,也不知道有没有在原地打转,一直等到看到“花溪”两个字的时候,我才笑了。

    这不是在原地打转,是有一个目的地的,潜意识带着我往这边走。

    其实我是路痴,但是对于陆景重的事情,我总是记忆特别深刻,只来过一次,我就清楚的记得他的公寓号。

    这里的公寓需要用钥匙开门,坐电梯也需要用卡,我就在楼下拨通了陆景重的手机,不知道他是不是忙完了。

    但是陆景重那边没有人接听,又转入了语音信箱,我不禁摇了摇头,这两天里,总是我在打他的电话,而他总是不接。

    我清楚的记得,在三年前,最后薇薇给我说的那句话——“别忘了,他本来就是一个好演员。”

    当时我不相信,现在照旧不相信,我不信他在我面前是演戏的。

    我靠着身后的电线杆,摸出口袋里的烟盒,抽出一支烟来点上,吐出袅袅烟气。

    一支烟抽完,我见烟盒里只剩了一支,索性也拿出来,在手指间转动了一下,点燃了放在齿间。

    但凡是我抽烟的时候,反应能力就会下降,所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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