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去买些东西?”

    葛斯怯生生的指了一下,林封谨便见到他所指的方向上,有一条牛羊踩踏出来的羊肠小道,林封谨点了点头,便是一歪一斜的走在了前头,然后对准了那边走了过去,天狼自然是跟随其后。

    走出了一两里地之后,天狼忽然道:

    “主人,我们真是要去村子里面吗?”

    林封谨默然了一会儿道:

    “是的,那帮法家的人一定会逼问那个放牧娃我们的去向,倘若我们半途走掉的话,他们搞不好要朝着这些孩子泄愤,这是我不愿意见到的事情,而即便我们半途改道而行,法家的人也是能追踪而来,并且根据我读书时看到的消息,这里也是有出产马匹的,我们去了村子里面之后,若是能够买到马匹,那么就至少有了点喘息的时间,甩开追兵。”

    天狼道:

    “主人说得是。”

    ***

    三个时辰后,

    林封谨浑身浴血的靠在了一匹死掉的马匹身上,大口的喘着粗气,脸色煞白,捧住了脑袋的几根指头死死的掐住了太阳穴,他是如此的用力,以至于手指关节都出现了明显的发白现象。

    而这一匹死马则是他不久之前才从那个山下的村庄买来的健马,奔跑起来的速度虽然不算太快,却也是差强人意,当然,现在这一匹马儿身上的伤势多达十余处,不仅仅成为了林封谨的代步工具,更是被他当成了盾牌用。

    事实证明,林封谨的选择并没有错,他果然在那小村子里面买到了三匹马儿,当然,用“买”字来形容林封谨先前的那行为确实是不大妥当,因为林封谨牵走这三匹马儿的时候也根本就没有征求主人的意见,而是直接将银子丢到了对方的面前。

    在有了代步工具之后,林封谨一行人的行进速度得到了很大的加强,应该至少又将后面的追兵甩开了半天的距离,然而在这个时候,他们却又遇到了一场可以说是凶险无比的遭遇战---------在双方都毫无准备的情况下,这遭遇战就十分凶险了,对双方来说都可以说是有一种“措手不及”的感觉。因此这一战打得也是十分惨烈,几乎是在短短的一个呼吸之间,就会倒下好几个人!

    隔了一会儿,闻到了血腥气味的林封谨终于忍耐不住,哇哇大吐了起来,他呕完了以后,便顿时觉得浑身上下软绵绵的没有力气,但喘息了一会儿以后,林封谨还是强忍住心中的恶心,然后将嘴巴凑到了死马脖子上的伤口上面,然后大口大口的吮吸了起来。因为林封谨知道,对方在这边的实力,很可能接下来也不会给自己喘息的机会,那么抓紧时间喝两口马血来补充自己的体内的饥饿!(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