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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封谨微笑了起来,他忍不住望了一眼旁边浑身上下都激动得微微发抖的林德,然后意味深长的道:

    “三枝弩箭,足够杀掉三个人,即便之后上弦再慢,那便并不重要了,至于.......准头问题,我从未在这一方面有任何的顾虑,真的,即便没有器魂,但我却坚信,这把弩弓从被制造出来以后,便一定会是百发百中,永不落空!”

    ***

    林封谨要的刀,在三天以后被老焦亲自送到了客栈当中,这把本来不应该存在本时空的廓尔喀弯刀,在空气当中锋芒毕露,刃口处森森的寒意似乎要直逼到人的脸前一般,混入了方寸铁的锋刃上面有一丝一丝的云纹飘逸旋转,其威力据说是连鬼魂也无法抵挡!

    按照林封谨的要求,这把刀的鞘和刀身都被做得朴实无华,很不起眼,只是在刀柄上面镌刻着“王平”两个字。

    这个姓名却本来是属于狗王的,在他的心中整整藏了三十年,狗王本来打算自己洗白以后就恢复本名,以便死后也能够光宗耀祖,去见爹娘祖宗,只可惜他遇到了林封谨。

    而林封谨之所以要将这个名字刻在了刀柄上面,则是为了纪念。

    狗王活着的时候,叱咤风云,堪为一方豪雄,但一死之后,却几乎沦为野狗的食物!

    同为妖命者,林封谨当然会有兔死狐悲的感觉,但他没有办法扭转这局面,因为这局面就是他一手造成的,若他扭转,那么很可能被野狗拿来当做宵夜的,就是他自己,但心中的那种无奈和棋子的感觉,却是如此的强烈。

    因此林封谨能做的唯一一件事,便是将狗王的名字刻在了伴随自己的利器的柄上,甚至他在触摸着这个名字的时候,无由的会想到:若是有一天我死掉了,沦为了猎物,那么有人会将我的名字纪念一般的也镌刻在一个地方吗?

    这样的想法令林封谨感觉到了凄凉。

    十分强烈的凄凉。

    这没什么好奇怪的,再坚强的男人,心中也一定会有脆弱的地方。何况是林封谨这个尚未看破红尘的灰发少年?

    所以他打消了今日离开襄樊的打算,而是长长的嘘出了一口气以后,极其渴切的想要出去逛逛,希望襄都当中那繁华无比的大街上的人气,可以冲淡自己心中的这种让人极不舒服的感觉。

    为此,他拒绝了林德的同行,让他继续研究那柄如获至宝的弩弓,一个人踏上了大街。

    但是,直到身处在人潮当中以后,林封谨才发觉,并不是人多就可以消解孤独的,目睹了旁人的欢声笑语,接踵摩肩,反而会令孤独的心境更加深刻。

    所以,有些茫然的林封谨便随着人潮的涌动,无意识的行进着,因为他的潜意识在追逐着热闹,所以也是不自觉的开始循着人流,往着最是繁华人多的地方走去。

    而整个襄都最繁华的地方,莫过于御街西四里处的广场上,就是深夜凌晨,一样也是人气旺盛。

    那个地方,人们往往称之为.......昭明山。

    围绕着襄樊城里面走了大半圈,林封谨的肚子也是有些饿了,这昭明山的繁华前面也提了,可以说是摩肩接踵,日夜不息,单是小摊贩卖的水饭摊子上面,就有爊肉.干脯.貛儿.野狐.肉脯.鶏肉等等好些下饭的菜肴。

    至于那些小吃,诸如旋煎羊.白肠.鲊脯.(火赞)冻鱼头.姜豉(枼刂)子.抹臓.红丝.批切羊头.辣醎菜.杏片.梅子姜.莴苣笋.芥辣瓜儿.细料馉饳儿.香糖果子等等,更是应有尽有。

    林封谨在路边的摊上要了一碗加料的馄饨,一面听旁边的花子头唱着莲花落,一面在暖暖的冬阳照耀下坐着将之吃完,顿时觉得浑身冒汗,他觉得阳光颇有些耀眼,略微一抬头,便见到了白晃晃的日头悬在了头顶。

    日正中天,便是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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