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没事就比什么都重要,能够用四匹马和三千两银子拿到这样的结果,我非常满意。”

    紧接着林封谨便对着被围住了的季斌道:

    “算你运气,我最近有一件十分凶险的事情要去做,去的人很可能会死,活下来的机会只有一半,你要是还没活腻的话,那么就束手就擒,然后去搏一搏运气,当然,若是你不想活了的话,尽管反抗好了。”

    接着便对周围的人一挥手道:

    “拿下,反抗的话格杀勿论!若是束手就擒,那么给他治伤先,我有事先走了。”

    林封谨离开以后,周围的士兵便冲了上去,那季斌将牙齿咬得咯吱咯吱的,但最终还是没有反抗,任人将自己五花大绑了起来。

    ***

    很快的,林封谨就见到了自己千里迢迢来找寻的那个人,

    当代的东家之子。

    她看起来身形瘦削,甚至连脸上也是有些肮脏,哪怕是在昏迷当中也是紧蹙着眉头,似乎痛楚在这失去意识的时候也常伴在了左右。

    她的肌肤苍白得怕人,甚至皮肤表面都带着一层半透明的色泽,仿佛是玻璃一样,因此青色的血管都显得格外的鲜明,在她两只手的手腕上,有着累累的伤痕,新的,旧的,结疤的,密密麻麻的叠在了一起,看起来完全是令人触目惊心,格外恐怖。

    不过,最引人注目的,还是她左边耳朵上的那一团绯红首饰,这看上去乃是一团呈现出来了不规则形状的宝石,直到见到了它,林封谨才明白了季员外之前所说的“它是一滩水,一个深潭,能将你的目光都吸进去是什么意思。”

    因为这胭脂红耳环虽然只有指甲盖大小的一块,但是给人的感觉却是深邃无比,令人根本就觉得那里面隐藏着一个世界似的......

    忽然,林封谨感觉到了腰间传来的震动,然后水娥就发来了消息:

    “石奴说,这胭脂红耳环绝对不是普通的宝石,它应该是一只被挖出来的眼睛!”

    “眼睛?”林封谨大吃了一惊:“这玩意儿是一只眼睛?”(未完待续。)